各位粉絲:
昨天,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文,對賣房再買房實行退稅政策。
根據新規,從明天起到明年年底,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後1年内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這項新政昨天公布後,【京房字】微信群裡的讨論非常熱烈,大家都非常關心這項政策具體如何執行,今天就來給大家詳細分析解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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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沒看到原文的,先看一下原文。
那麼個稅到底有多少?這項優惠能省多少錢?
具體到北京來說,二手房交易個稅是這樣計算的,如果是滿五唯一的住房,交易是免征個稅的。
對于非滿五唯一的住房,交易時個稅計算是兩種方式,如果能追溯到購房原值的,按照增值部分也就是差價的20%交納個稅。
如果無法追溯購房原值的,則按照總價的1%交納個稅。
如果一套原值300萬的房子,以600萬元出售時,按差價的20%交個稅那就是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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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大家關心的具體實操問題。
首先,是執行新政的時間問題,也就是到底什麼時間段的置換交易可以享受到這項優惠政策。
從兩部門的公告看,執行的時間段是從今天起,到明年年底。
那麼在這個時間段内賣了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再購買一套住房,就可以享受退稅政策。
昨天群裡很多粉絲問了,我之前賣的房子,比如今年6月賣房,然後在10月再買房,既然是政策的形式是退稅,那麼我6月賣房是交的個稅能否退稅?
我們了解到,這樣是無法享受退稅的。享受退稅的是今天起到明年年底前,出售住房和再買入住房都要在這個時間段裡才行。
國家稅務總局昨天晚間發布的細則中也明确,是在此期間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再買房的。這裡用的是“并”字,也證實了賣房也要在這個時間段。
其實邏輯也很簡單,這樣執行的話,促進的是賣和買兩筆交易,顯然對增加市場活躍度,促進交易更加有用。
具體的界定是以網簽時間為準還是以交稅時間為準,昨晚稅務總局也明确,出售現住房的時間,以賣房時個稅的完稅時間為準。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購買住房時間以契稅的完稅時間或房本登記時間為準;新購住房為新房的,以在網簽合同備案的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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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現住房轉讓金額和新購房金額如何界定的問題。
公告中對于再購房如果是新房,界定很清晰,是網簽備案價格。但對于原住房、以及新購房如果是二手房的話,公告裡原文是“房屋轉讓的成交價格”,這樣界定就有具體實操帶來的區别了。
因為大家都知道,目前二手房交易中有不少是“陰陽合同”,為了避稅,網簽價格和實際成交價格是不同的,網簽價格一般會做低。當然,“陰陽合同”是違規的,但的确也是大量實際存在的。
那麼究竟是按照什麼價格,昨晚稅務總局公布的細則中也進行了明确。
現住房轉讓金額和新購住房金額與核定計稅價格不一緻的,以核定計稅價格為準。
所謂核定計稅價格,就北京而言,是最低計稅價和網簽價孰高的原則來确定。
這個價格主要是用于計算再買房金額是否大于現住房轉讓價格,至于具體到退稅金額來說,還是按照賣房時交了多少個稅為準,交多少就按标準退多少。
當然,由于有了再買房金額是否大于現住房轉讓價格這項标準,一些新購房的網簽價格會更貼近實際成交價格,畢竟如果刻意做價格很低的陰陽合同,就不一定滿足這項條件了。
具體的退稅手續,稅務總局也明确,前往原先交稅的交易大廳辦理,除了填報《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退稅申請表》外,還要提交納稅人身份證件;現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如果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動産權證書及其複印件;如果新購住房為新房的,提供網簽合同及其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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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些粉絲提出,按照法律法規,二手房交易的個人所得稅,是由賣房者來交納的。但實際上,這個稅負在交易過程中,大都轉嫁給了買家。那麼就帶來一個問題,退稅是退給賣家,而實際支付了稅款的買家拿不到。
其實這個對于交稅退稅本身流程并沒有影響,在當時交稅時,稅務系統中顯示納稅人就是賣家,那麼退稅自然就退給納稅人了。
而且,剛才說過,是從今天起賣房再買房才執行,不涉及以往的問題,那麼也不會溯及過往交易的糾紛,也就不會存在之前的交易,買家已經支付了個稅的錢,現在又要找賣家退回來的情況。
真正的影響是,從今天起的二手房交易,會迎來一個很大的變化,那就是個稅既然能退稅了,那麼這部分錢賣家和買家在交易中就需要先協商好了。
有些二手房交易,賣家是把個稅的錢增加到房款中,把賣房的價格提高了,那麼是不是就需要協商既然個稅的錢沒了,那麼房款是否可以降一些。
有些二手房交易,賣家是把個稅轉嫁給買方,那麼買家和賣家是否就要協商,因為将來是退稅的,而且是退到賣家的賬戶裡,那個稅這部分金額,是否就應該是賣家來實際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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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再分析一下粉絲們關心的,這項政策對于房地産市場的影響。
盡管近期關于在稅收方面施行優惠政策,促進房地産交易的呼聲比較高,但可以說昨天公布的這份公告還是挺突然的。
其實這份公告可以聯系此前一天央行、銀保監會決定階段性調整差别化住房信貸政策一起來看。符合條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決定在2022年底前階段性維持、下調或取消當地新發放首套住房貸款利率下限。
可以說,在這兩項政策公布之前,關于樓市調整方面的政策還都是各城市“各自為戰”,但從實際情況來看,似乎各城市的這些調整收效并不明顯。
而無論是前天央行、銀保監會的通知,還是昨天财政部、稅務總局的公告,都是從全國層面上的動作。
而且,這兩項調整,無論是房貸利率下限,還是房屋交易稅費,也都是地方政府沒有自主權的,必須從國家層面給出一個原則。
房地産調控涉及多方面的措施,比如行政、法律、金融、财稅等等。這兩項政策,集中在金融、财稅等調節手段,并沒有涉及到行政手段。從這兩項政策的發文部門來看,也都沒有作為房地産市場的主管部門住建部。
說到具體的影響,目的就是為了增加房地産市場的活躍度,促進交易,前面也說過,從執行的方式是退稅來看,和一賣一買兩筆交易都有關,就是為了更多的起到促進交易的目的。
至于成效,其實從購房者來說,個稅退稅能享受到的優惠還是挺多的,在北京有的二手房交易,個别交易個稅甚至能達到一百多萬。而且原本是滿五唯一才能免個稅,這次的優惠政策下,不滿五唯一的住房也可以享受到退稅,那麼就能促進哪些不滿五唯一的房子拿到市場上交易,所以還是對市場能起到促進作用的,但具體能有多大,還要等待實踐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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