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道“王”字的筆順是先寫兩橫再寫一豎,最後再寫一長橫。大家從小到大都是這麼寫過來的;但唯獨我不是按照這樣的筆順寫的,我是先寫一橫,再寫一豎,然後再寫兩橫的。按照這樣的筆順寫“王”字已成為我個人的習慣,并且一直堅持這樣寫。
“老師,您倒插筆劃了,您的筆順寫錯了”之類的話語我經常能夠聽到。每次我都和他們解釋:“老師這樣寫習慣了!你們别這樣寫就行了!"
我明明知道自己的筆順寫錯了,那麼我為什麼不改呢?難道真的是寫習慣改不過來了嗎?不是的,因為我覺得我的寫法是對的,但為了對學生負責,我隻能說自己是錯的,習慣了!
我之所以要堅持自己的寫法,是因為我覺得這樣寫是對的,是有一定道理的!
不知道大家發現沒有,我們在寫“王”字楷書時,按照現行的筆順寫楷書是沒有問題的,但當我們寫“王”字行書的時候問題就來了,“王”字行書的具體寫法是:先寫橫,然後寫豎再順勢向左上,再往右下帶筆,一直向左下行筆,最後向右行筆寫橫然後收筆(如下圖)。
從“王”字行書的寫法來看,完全和我寫“王”字楷書筆順是一緻的。所以我認為“王”字的楷書筆順完全可以和“王”字行書的筆順一緻。為什麼非要寫楷書是一種筆順,寫行書時又是一種不一樣的筆順呢?兩者統一筆順難道不好嗎?
如果我們寫“王”字楷書的筆順和寫“王”字行書的筆順一緻,那麼我們從楷書過度到行書也會更加容易一些,這樣難道又有什麼不好嗎?
其實在生活實踐中也有人用現行“王”字的楷書筆順來寫行書的,那真是一個不順眼的寫法,寫出的“王”字也不美觀(如下圖)。如果按照我的筆順方法寫“王”字,然後再來寫“王”字行書,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了。
我說的這種情況,遠遠不止“王”這一個字,所以我們在練字時,對于有些比較特殊的字來說,是不能完全拘泥于現行規定的筆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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