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色(Tone-color)
指音的感覺特性。發音體的振動是由多種諧音組成的,包括基音和泛音,音色是由泛音的多少及泛音之間的相對強度決定的。音樂的顔色分為人聲音色和器樂音色。人聲音色分高、中、低音;器樂音色中主要分弦樂器和管樂器,各種打擊樂器的音色是不同的。
2.音高(Pitch)
音高是用一秒鐘的振動的次數來表示的。頻率多則音高,頻率少則音低。目前國際通用的标準音"a",是每秒振動440次的聲音。
3.音域(Compass)
人聲或樂器所能達到的最低音和最高音之間的範圍就叫音域。音域可分為總的音域和個别音域、人聲和樂器音域。
4.音名(Pitch name)
音名指西洋樂制中代表固定音高的名稱。這些名稱沒有統一,在各個國家是不同的。被廣泛采用的是:C D E F G A B。
5.唱名(Syllable names)
唱名是指音階上各音的名稱。通常使用1do、2re、3mi、4fa、5sol、6la、7si。大調的主音用1do,小調的主音用6la。
6.基音(Fundamental tone)
物體振動時所發出的頻率最低的音是基音,其餘的為泛音。基音決定音高。
7.泛音(Harmonic overtone)
除了發音體整體振動産生的最低的音是基音,以基音為标準,其餘1/2、1/3、1/4等各部分也 是同時振動,是泛音。泛音的組合決定了特定的音色,并能使人明确地感到基音的響度。樂器和自然界裡所有的音都有泛音。
8.調号
調号變化記号若使用在整首曲子中,使這首曲子中的每逢指定的音都要升或降,那這時候這個變化記号就被稱之為調号。
9.調性(Tonality)
調性指調式類别與主音高度。在樂曲中,主音是旋律、和聲的核心,其它音與之發生從屬關系最後中止在主音上。這樣的樂曲就是有調性的樂曲。
10.大調(Major mode)
調式的一種。七聲音階,其相鄰二音的間距分全音與半音兩種。其音階除第三、四兩音間與第七、八兩音間為半音外,其餘均為全音。大調的色彩較為明朗。
11.小調(Minor mode)
調式的一種,七聲音階有"自然小調"、"和聲小調"、"旋律小調" 、"現代小音階"四 形式。小調的色彩一般較大調黯淡,常用來表達悲哀、憂郁的情緒。自然小調(小音階)的二三 兩音間與五六兩音間為半音。
12.轉調(modulation )
樂曲在進行中變換調性。轉調是重要的作曲手法之一。簡單的轉調常在近關系之間相轉。
13.音階(Scale)
指調式中的各音,從以某個音高為起點即從主音開始,按照音高次序将音符由低至高來排列,這樣的音列稱為音階。音階由低到高叫做上行,由高到低叫做下行。我們今天所說的音階,就是以最普遍的大音階(大調)與小音階(小調)為主。
14.音程(Interval)
指兩音之間的距離。計算音程的單位稱"度",兩個音之間包括幾個音節就稱幾度。度數相 同的音程又因為其所含半音和全音的數目不同而有純、大、小、增、減等區别。
15.半音音階(chromatic scale)
相鄰二音的間距為"半音",謂之"半音音階"。
16.全音音階(whole-tone sacale)
相鄰二音的間距皆為全音,謂之"全音音階"。
17.五聲音階(Pentatonic scale)
由五個音構成的音階。多用于民族音樂的調式。如:do、re、mi、sol、la、(do)。
18.七聲音階(diationic scale)
八度内有七音,就稱為"七音音階"。
19.主音(Key-note)
調式音階裡的第一音。十二平均律(Temperament)音律的一種。把一個八度音均分為十二個半音,半音的音程都是相等的。鋼琴、豎琴等樂器均按此律定弦。
20.十二音體系(tweleve-tone system, tweleve-note system)
現代派作曲手法之一。由奧地利作曲家勳柏格于1921年創立。作曲家放棄傳統的調式、調性 與和聲體制,将半音音階中的十二個音任意排成一年音列,然後以倒置、逆行等技法加以處理, 除非所有的音都出現過,否則任何一個音不得重複。
21.力度(dynamics)
力度指演奏、演唱樂曲時音響的強度。以力度記号表示,如f(強)、p(弱)、<(漸強)、>(漸弱)等。
22.切分音(synopation)
變換小節中強弱拍位置的一種節奏。其形成的格式如下:
(1)弱拍音延續到強拍位置;
(2)休止強拍位置;
(3)弱拍音改為強拍。
23.拍号
在音樂中,用來表示不同拍子的記号就叫拍号。拍号用分數的形式來表示,分母代表以幾分音符為一拍,分子表示每個小節有幾拍。
24.節拍
音樂有強弱規律的循環反複叫做節拍,用來構成節拍的一個時間片段叫做單位拍,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一拍,有重音的單位拍就是強拍,非重音的單位拍是弱拍。
25.節奏(rhythm)
構成樂曲的基本因素有樂音的高度、樂章的時值(包括休止)、樂音的強弱三種。表現于時值與強弱方面的,即樂音的有規律的輕重緩急,稱為節奏。
26.旋律
又稱曲調,它是按照一定的高低、長短和強弱關系而組成的音的線條,它是塑造音樂形象最主要的手段,是音樂的靈魂。
27.單調音樂(monophony )
單旋律的音樂。複調音樂及主調音樂的對稱。即不附帶任何對位聲部、襯托句及伴奏等,隻有一條單純的旋律線。古代音樂及大多數民歌,都是單調音樂。
28.複調音樂(polyphony )
單調音樂及主調音樂的對稱。由兩個以上各自獨立而又根據和聲法則同時進行的聲部組成的音樂。其性質與"對位音樂"(counterpoint)基本相同。
29.主調音樂(homophony)
複調音樂及單調音樂的對稱。多聲部音樂的一種。以一個聲部作旋律(曲調)進行,其餘聲部居于和聲襯托的地位。
30.主調音(tonic keynote)
調式的中心音稱為"主調音"。
31.和聲(harmony )
不同高度的樂音同時發聲,謂之和聲。和聲學的研究對象為:和弦的結構、和弦的連續法則、和弦在樂曲上功能屬性、和聲學是作曲技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32.和弦(chord )
和弦是樂理上的一個概念,指的是一定音程關系的一組聲音。将三個或以上的音,按照三度或非三度的疊置關系,在縱向上加以結合,就成為和弦。
33.柱式和弦
和弦中的各個音符同時發聲,在五線譜書寫時看上去如同一根根的柱,這樣的和弦結構叫柱式和弦。
34.分解和弦
和弦中各音先後連續奏出,為和弦的裝飾性或音型化處理方法之一。它常作為伴奏織體,在主調音樂中應用。18世紀上半葉,早期鋼琴音樂中著名的阿爾貝蒂低音,即為分解和弦伴奏音型。也可作為曲調或聲部進行的一種成分,具有旋律作用,并表示出和聲内涵。
35.半分解和弦
半分解和弦是将和弦音部分分解,如單音 雙音、雙音 雙音等。
36.三和弦
三個音的結合,即以某一音為根音,與其上方的三度音及五度音的結合,稱為三和弦。
37.大三和弦
由根音向上疊置一個大三度和一個純五度。
38.小三和弦
由根音向上疊置一個小三度和一個純五度。
39.減三和弦
由根音向上疊置一個小三度和一個減五度。
40.增三和弦
由根音向上疊置一個大三度和一個增五度。
41.七和弦
四個音的結合,即某一三和弦,與其根音上方的七度音的結合,稱為七和弦。
42.大小七和弦
由大三和弦及其根音的小七度音構成。
43.小小七和弦
由小三和弦及其根音的小七度音構成。
44.減減七和弦
由減三和弦及其根音的減七度音構成。
45.減小七和弦
由減三和弦及其根音的小七度音構成,其中,大小七和弦在大調及小調的第五級音(屬音)上構成時,又稱為屬七和弦;減小七和弦,一般稱為半減七和弦。還有更多的三和弦 七度音結構的七和弦沒有列出。
46.平行減七弦 (parallel diminished seventh)
和弦進行的方式之一。減七和弦由四個音連續小三度疊置而成,其特點是無明确的傾向性。減七和弦連續出現而不加解決,就是"平行減七和弦"。
47.平行五度 (parallel fifths)
樂曲的兩個聲部隔開純五度作平行進行。十五世紀以來,在對位與和聲上都規定應避免平行五度之出現。
48.聲部(part,voice)
指重唱、合唱、重奏、合奏樂曲中同時進行的各旋律線。如弦樂四重奏有第一小提琴、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四個聲部;混聲合唱有女高音、女低音、男高音、男低音四個聲部。
49.簡譜
一種簡易的記譜法, 有字母簡譜和數字簡譜兩種。
一般所稱的簡譜,系指數字簡譜。數字簡譜以可動唱名法為基礎,用1、2、3、4、5、6、7代表音階中的7個基本級,讀音為do、re、mi、fa、sol、la、ti(中國為si),英文由C、D、E、F、G、A、B表示,休止以0表示。
50.五線譜
音樂記譜法之一。以不同的音符、休止符等記載于5條平行橫線組成的譜表上。意大利音樂家季多發明,約16世紀末确立,現為世界普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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