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市平陰縣人民法院
轉自:濟南中院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來源”或“轉自”的作品均轉載自媒體,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所分享内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僅供讀者學習參考,不代表本号觀點
近日,市民尹某某将朋友汝某某告上了法庭。原來,尹某某曾向汝某某轉賬5萬元,但未簽有借據或其他書面合同。對這5萬元,兩人說法大相徑庭:尹某某說是向汝某某的借款,汝某某則稱是幫尹某某購買的某公司股票投資,但現在錢款已經無法收回……
對于這筆沒有借條的轉賬,雙方各執一詞,法官如何認定?遇到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辦?請聽濟南市平陰縣人民法院孔村法庭副庭長李磊法官的解析。
李磊
濟南市平陰縣人民法院孔村法庭副庭長
自2013年進入平陰法院,李磊先後在執行局、東阿法庭、民一庭、立案庭速裁團隊、孔村法庭等崗位工作。審理各種民事糾紛案件2000餘件,多次獲評“審判質效獎”等榮譽。2020年-2021年工作崗位調整到立案速裁,全年共審結案件750餘件,案均用時約30天,案均調撤率在50%以上。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