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已經退費給我們了,感謝你們的幫助,果然遇到困難找警察靠得住,給你們點贊!”8月26日下午,南通海安白甸鎮白甸村張女士通過微信向白甸派出所民警林志龍表達謝意。
8月18日上午10時許,張女士來到白甸派出所,稱這段時間父親的手機微信裡每天都莫名地被扣款,總計9000餘元,擔心是遇到詐騙。
當天值班民警林志龍安撫張女士情緒後,通過查看手機扣款記錄,發現都是購買遊戲裝備扣除的費用,于是詢問近期還有誰使用過這部手機。張女士忽然反應過來,稱放暑假後,自己12歲的小兒子會拿爺爺的手機使用,以為他就是刷刷視頻,沒想到都是在玩遊戲,還充了這麼多錢來買裝備。
了解情況後,為盡快幫助群衆追回錢款,林志龍立即與遊戲公司客服進行電話溝通,經過多次協調,反饋相關信息,對方鑒于該充值行為是未成年人在無大人監管的情況下進行,通過申述并提供相關訂單數據後,最終遊戲公司向張女士退回了大部分充值錢款。
在遊戲裡充錢買裝備
以獲得更好的遊戲體驗
這無可厚非
但缺乏金錢觀念的“熊孩子”
在遊戲裡無度消費
就是另外一碼事兒了
相信不少家長都在新聞報道中見過
經常有孩子充值幾千甚至幾萬元玩遊戲
面對這些“熊孩子”
家長也是真頭疼
不過
今後再遇到這種情況想要維權
已經有法可依啦!
法律鍊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第二十條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按照上述規定,八周歲以上的孩子為遊戲充值的,需要經家長的同意、追認,充值行為才有效。如果是八歲以下孩子為遊戲充值的,需要由家長實施,孩子自己充值是無效的,遊戲公司也要退款。
小蘇提醒請引導自己的孩子正确對待網絡遊戲,在學習之餘,引導孩子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發展的興趣愛好或者休閑活動。更重要的是,家長要加強對孩子的反網絡詐騙知識的教育,提高孩子們的自我防範意識和甄别能力,加強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支付方式的自我監管,不要将支付密碼或者方式告知孩子,減少不必要的财産損失。
來源:南通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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