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翻微博熱搜,看到一篇“快遞是否有送貨上門的義務”的熱搜。
在物流飛速發展的今天,外賣、快遞、跑腿等等一系列随之出現的行業層出不窮,在便利我們生活的同時也豐富了各類副業,既可以讓更多人有工作也能讓我們省去大量時間去獲得自己需要的東西,在沒有出現之前,我們常常需要用掉大量時間去完成這些工作。
不過在這些行業發展的生龍活虎的同時,随之出現了各類的問題,比如,外賣送餐員态度差、快遞員不送貨上門、跑腿時間太長等等。對于快遞是否有義務送貨上門,社會上有着兩種态度。
一、“快遞員收了錢就應該有義務送貨上門”
微博網友@寂寞帥貓: “快遞從一開始就是要送貨上門的,隻不過後來菜鳥的出現導緻一些快遞開始不送貨上門,有一條行業法規規定了送上門就是必須的,如果快遞員不送貨上門你完全可以投訴,合理合法”
☞小編覺得,出現了菜鳥驿站之前,基本上快遞都是要送貨上門的,出現之後,其他地方快遞覺得:菜鳥驿站這個方便,不必每天風裡雨裡送貨上門了。但是忘記了原來是送貨上門的,引起了許多用戶的不滿。
二、“快遞員收到的錢不足以有義務送貨上門”
微博網友@小兌00:“外賣平均6元一單,快遞平均1.5一單,外賣送上樓,快遞員沒有義務送上門”
☞小編覺得,外賣确實會送到門口,快遞對于利益來說,可能隻有分揀貨和提醒你取貨的義務。
以上觀點僅是個人看法,各位小夥伴有什麼看法呢?請大家盡情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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