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配電變壓器高壓側工作于小電阻接地系統時,保護接地網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式要求:
R≤2000/I (12.4. 1-1)
式中 R――考慮到季節變化的最大接地電阻(Ω);
I――計算用的流經接地網的人地短路電流(A)。
2 當配電變壓器高壓側工作于不接地系統時,電氣裝置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列要求:
1)高壓與低壓電氣裝置共用的接地網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過4Ω:
R≤120/I (12.4.1-2)
2)僅用于高壓電氣裝置的接地網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
式要求,且不宜超過100,:
尺≤250/I (12.4.1-3)
式中 R――考慮到季節變化的最大接地電阻(Ω);
I―計算用的接地故障電流(A)。
3 在中性點經消弧線圈接地的電力網中,當接地網的接地
電阻按本規範公式<12.4.1―2)、(12.4.1―3)計算時,接地故障電流應按下列規定取值:
1)對裝有消弧線圈的變電所或電氣裝置的接地網,其計算電流應為接在同一接地網中同一電力網各消弧線圈額定電流總和的1.25倍;
2)對不裝消弧線圈的變電所或電氣裝置,計算電流應為電力網中斷開最大一台消弧線圈時最大可能殘餘電流,并不得小于30A。
4 在高土壤電阻率地區,當接地網的接地電阻達到上述規定值,技術經濟不合理時,電氣裝置的接地電阻可提高到30Ω,變電所接地網的接地電阻可提高到15Ω,但應符合本規範第12.6.1條的要求。
低壓系統中,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的接地電阻不宜超過4Ω。高土壤電阻率地區,當達到上述接地電阻值困難時,可采用網格式接地網,但應滿足本規範第12.6.1條的要求。
配電裝置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向建築物供電的配電變壓器安裝在該建築物外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對于配電變壓器高壓側工作于不接地、消弧線圈接地和高電阻接地系統,當該變壓器的保護接地接地網的接地電阻符合公式(12.4.3)要求且不超過4Ω時,低壓系統電源接地點可與該變壓器保護接地共用接地網。電氣裝置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式要求:
R≤50/I (12.4.3)
式中 R――考慮到季節變化時接地網的最大接地電阻(Ω);
I――單相接地故障電流;消弧線圈接地系統為故障點殘餘電流。
2)低壓電纜和架空線路在引入建築物處,對于TN-S或TN-C-S系統,保護導體(PE)或保護接地中性導體(PEN)應重複接地,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Ω;對于TT系統,保護導體(PE)單獨接地,接地電阻不宜超過4Ω;
3)向低壓系統供電的配電變壓器的高壓側工作于小電阻接地系統時,低壓系統不得與電源配電變壓器的保護接地共用接地網,低壓系統電源接地點應在距該配電變壓器适當的地點設置專用接地網,其接地電阻不宜超過4Ω。
2 向建築物供電的配電變壓器安裝在該建築物内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對于配電變壓器高壓側工作于不接地、消弧線圈接地和高電阻接地系統,當該變壓器保護接地的接地網的接地電阻不大于4Ω時,低壓系統電源接地點可與該變壓器保護接地共用接地網;
2)配電變壓器高壓側工作于小電阻接地系統,當該變壓器的保護接地網的接地電阻符合本規範公式(12.4.1―1)的要求且建築物内采用總等電位聯結時,低壓系統電源接地點可與該變壓器保護接地共用接地網。
保護配電變壓器的避雷器,應與變壓器保護接地共用接地網。
保護配電柱上的斷路器、負荷開關和電容器組等的避雷器,其接地導體應與設備外殼相連,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
TT系統中,當系統接地點和電氣裝置外露可導電部分已進行總等電位聯結時,電氣裝置外露可導電部分可不另設接地網;當未進行總等電位聯結時,電氣裝置外露可導電部分應設保護接地的接地網,其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式要求。
R≤50/Ia (12.4.6-1)
式中 R――考慮到季節變化時接地網的最大接地電阻(Ω);
Ia――保證保護電器切斷故障回路的動作電流(A)。
當采用剩餘動作電流保護器時,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式要求:
R≤25I△n如 (12.4.6-2)
式中 I△n--剩餘動作電流保護器動作電流(mA)。
IT系統的各電氣裝置外露可導電部分的保護接地可共用接地網,亦可單個地或成組地用單獨的接地網接地。每個接地
網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式要求:
R≤50/Id (12.4.7)
式中 R――考慮到季節變化時接地網的最大接地電阻(Ω);
Id――相導體和外露可導電部分間第一次短路故障故障電流(A)。
建築物的各電氣系統的接地宜用同一接地網。接地網的接地電阻,應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架空線和電纜線路的接地應符合下列規定:1 在低壓TN系統中,架空線路幹線和分支線的終端的PEN導體或PE導體應重複接地。電纜線路和架空線路在每個建築物的進線處,宜按本規範第12.2.2條的規定作重複接地。在裝有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後的PEN導體不允許設重複接地。除電源中性點外,中性導體(N),不應重複接地。
低壓線路每處重複接地網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在電氣設備的接地電阻允許達到l0Ω的電力網中,每處重複接地的接地電阻值不應超過30Ω,且重複接地不應少于3處。
2 在非瀝青地面的居民區内,10(6)kV高壓架空配電線路的鋼筋混凝土電杆宜接地,金屬杆塔應接地,接地電阻不宜超過30Ω。對于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的低壓架空線路和高低壓共杆的線路除出線端裝有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者除外,其鋼筋混凝土電杆的鐵橫擔或鐵杆應與PEN導體連接,鋼筋混凝土電杆的鋼筋宜與PEN導體連接。
3 穿金屬導管敷設的電力電纜的兩端金屬外皮均應接地,變電所内電力電纜金屬外皮可利用主接地網接地。當采用全塑料電纜時,宜沿電纜溝敷設1~2根兩端接地的接地導體。
以下是标準接地電阻規範要求:1、獨立的防雷保護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10歐;
2、獨立的安全保護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4歐;
3、獨立的交流工作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4歐;
4、獨立的直流工作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4歐;
5、防靜電接地電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歐。
6、共用接地體(聯合接地)應不大于接地電阻1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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