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發布街電、來電、怪獸、小電等品牌共享充電寶調查結果。
2022 年 2 月— 3 月,深圳市消委會對該市 11 個行政區的街電、來電、怪獸、小電等 5 個品牌,共計 305 個共享充電寶投放點進行調查,收集整理了 5 個品牌與消費者簽署的用戶服務協議、隐私政策、委托扣款書等材料。
95% 的共享充電寶投放點未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收費标準。
5 個品牌的共享充電寶商家均不同程度存在以下問題:計費不規範、消費者締約權利受限制、押金安全性缺乏保障、免責條款過于寬松、對消費者個人信息的使用和處理不合理。
授權登錄才能看到收費标準
調查發現,消費者需掃描經營者二維碼同意用戶協議和隐私政策或者進行授權、注冊、登錄後,才能看到收費标準,增加了消費者的時間成本,緻使消費者無法橫向比較價格以選擇更優惠的産品或者服務。
同一品牌在相隔不到 100 米距離内投放的共享充電寶在計費标準、單價設置存在差異。
深圳市消委會律師團律師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上述行為涉嫌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及公平交易權。
未以顯著方式提醒重點條款
調查還發現,消費者勾選 / 點擊即視為同意用戶協議、隐私政策,部分經營者沒有對共享充電寶的使用規則、服務内容、押金、争議解決等關系消費者權利義務的重點條款,以加粗或者下劃線等方式進行提示。
對于經營者提供的格式合同,消費者隻能選擇同意,否則無法使用或者隻能立即停止使用該共享充電寶服務。後續涉及合同内容的修改或變更,部分經營者沒有履行通知和說明的義務。
根據《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上述行為涉嫌限制消費者的締約權利。
未明确押金的退還期限
部分商家隻是在合同中約定押金的退還根據管理需要及時處理,并未明确押金退還的實際期限。
還有部分商家單方面規定消費者不主動要求退還押金,即視為消費者同意經營者管理、使用押金。未在合同中對押金的退還、管理進行規定。
律師團律師認為,押金作為消費者的财産,屬于使用共享充電寶服務中的重要條款,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應當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并予以說明。
免責條款過于寬松
商家通過格式條款,單方約定不對服務提供任何擔保,對消費者損害不擔責。
部分商家加重消費者對損害賠償的證明責任,例如,在出現意外或事故時,要求消費者證明意外或事故是因服務本身的固有缺陷直接導緻,否則經營者不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經營者應保證所提供的産品或者服務符合安全使用的标準,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依法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賠償消費者的損失。
消費者個人信息的使用、處理不合規
商家未遵守與第三方共享個人信息的法律規定,消費者如果拒絕向第三方共享信息,則無法使用共享充電寶。
部分商家在向第三方共享信息時,并未單獨取得消費者同意,也未告知消費者第三方的詳細信息。
敏感信息的處理未遵循法律規定,部分商家單方規定在保證信息可用性的基礎上盡量去标識化處理,沒有對消費者的敏感信息采取嚴格保護措施,并且沒有取得消費者個人的單獨同意。
5 家共享充電寶全面整改
6 月 1 日,深圳市消委會向此次調查的 5 家共享充電寶經營者寄出監督函,要求經營者認真比照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向深圳市消委會提交書面情況說明及整改方案。
目前,經過整改,消費者可以直接或掃碼即可看到收費标準。共享充電寶經營者承諾,将對合同重點條款進以加粗、下劃線方式提示消費者,後續涉及合同内容的修改或變更将以彈窗方式提示消費者,尊重消費者的締約權利。在消費者歸還共享充電寶并支付完成後系統自動退還押金,或者明确押金的退還期限,在 1-5 個工作日内退還押金。
潇湘晨報記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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