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柳飄飄了嗎
民謠歌手花粥,火了。
兩次沖上熱搜榜榜首,原因卻并不光彩。
涉嫌抄襲。
對,又見抄襲。
這次手伸得還挺遠——
前蘇聯民謠《媽媽要我出嫁》,原唱亞曆山大羅夫紅旗歌舞團,歌詞中文翻譯者為薛範。
而标明“作曲、作詞花粥”的這首《媽媽要我出嫁》……
這不是抄襲,這是複制粘貼啊。
昨晚,花粥已經就這件事情道歉。
稱自己是因為沒有簽署任何公司,這次抄襲事件,是和朋友打包上傳弄出的“纰漏”。
但粥糊了,連着鍋碗瓢盆也遭殃。
比如,花粥還被指出使用了未經過畫師授權的圖片做專輯封面。
如今知乎等地已有網友開始起底花粥的其他作品,看有無抄襲。
相信如果還有此類事件,她必将一路道歉下去。
畢竟,在國内,涉嫌抄襲怎麼辦?
道歉就完事了。
《偶像練習生》的原創曲目《Zero》,也曾被指抄襲台灣組合頑童MJ116的《Better Believe 》。
作詞顯示的是導師歐陽靖,後來選手林彥俊認領了這段歌詞,所在經紀公司香蕉娛樂發微博緻歉。
頑童MJ116的組合成員顯然無意鬧上法庭,但也半開玩笑地說“以這相似度來說是告得過的”。
《中國有嘻哈》選手黃旭的新歌《Flow》,也被指出和窦唯《高級動物》歌詞極為相似。
事情最後也以黃旭回應沒有抄襲,并且緻歉不了了之。
除了花粥明目張膽的複制粘貼,其他歌詞是否在法律上構成抄襲,飄飄不敢妄斷。
但你們發現沒,這些或“抄襲”或疑似“抄襲”事件體現的,其實是大環境下抄襲者的便利:
原創者辛辛苦苦的心血之作,抄襲者隻用複制粘貼兩步操作,便可以欺世盜名。
有些人,名氣不夠,原創者發現不了。
即使發現了,也很難維權。
隻要原作者不告,抄襲的成本太低了。
而原作者……大概率是告不起的。
飄飄已經記不起,這樣的樂壇亂象,是從什麼時候開始。
是當寫出“你的笑像一條惡犬”的花粥也能成為年度民謠音樂人的時候?
還是憑借一首《離人愁》火遍抖音的李袁傑,在《明日之子2》上露出種種馬腳的時候?
如果說李袁傑把Rapper講成Popper尚且能用口誤解釋。
當華晨宇要求彈一個六級和弦,他卻表示不知道怎麼彈時,李宇春問出了每個觀衆的疑惑:
“我最大的疑問,是他歌曲怎麼寫出來的。”
嗯,《離人愁》是不是李袁傑用吉他寫出來的,的确有待商榷。
因為它可能無需樂器,直接撷取神秘的集體智慧。
事實上,現狀不是有抄襲事件,大家才去聲讨。
而是有原創的地方,注定會有抄襲紛争。
但不知道什麼時候起,人們對抄襲的容忍度越來越高。
聽聽微博上花粥粉絲的呐喊吧:
“請問誰沒有抄襲過别人的東西?”
“花粥是個小姑娘何必抓着不放?”
可怕的,不是總有人抄襲。
這其實難以杜絕。
可怕的是“我喜歡的東西,即使抄襲你也不能噴”。
以至于,有一天他們發現自己愛的原來是漢化版:“我就愛看漢化版。”
從《愛情公寓》到花粥,我們見證了,人的底線是可以越來越低的。
抄襲的手,是可以越伸越遠的。
從美劇,到前蘇聯民謠,世界之大,都是素材。
你用他人的東西,獲得了粉絲,即使東窗事發,還會有一幫失去理智的人為你辯護,給别人扣大帽子。
這的确是筆劃算買賣。
一人得利,一人寒心;十人得利,十人寒心。
也了不起是這樣。
可這生意,真的能長久做下去嗎。
如果抄襲者背後的原創者都寒心,甚至像大風刮過一樣還在為租房困擾;像《老夫子》的原作者朋弟一樣,抄襲者名動香江,他自己卻三餐無以為繼,潦倒死去。
那時,不止抄襲者自己将因為“無貨可抄”而自困而死,擁護他的腦殘粉們,也不能再指望他那貧瘠的腦袋能創造出什麼新鮮東西。
時無英雄,使豎子成名。
說起來,花粥不是第一次火了。
在被大學教授指出《盜将行》的歌詞“狗屁不通”,引發了一波罵戰之後,花粥發長微博強調自己的身份:
獨立音樂人。
她說得頭頭是道,粉絲也維護得起勁。
的确,比起如今的斯文掃地,歌詞是否狗屁不通,似乎都是小事了。
這位“獨立音樂人”可能不明白,如果真是獨立創作,自我言達,筆下的東西,哪怕真是“狗屁不通”,也比現在值得尊重些。
畢竟,我們的要求越來越低。
諸神時代過去了,我很想念周傑倫、孫燕姿、S.H.E.、蔡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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