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财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文件精神,有效發揮住房公積金助企纾困作用,支持受疫情影響的繳存單位和繳存人解決困難、緩解壓力,現就大連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職工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影響。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的企業,應提出緩繳及補繳方案,緩繳期滿後及時補繳,補繳日期不應晚于2023年6月30日。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繳存人可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進一步研究完善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政策,更好滿足繳存人支付房租的實際需要。
上述支持政策實施時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大連市住房公積金
階段性支持政策
一、企業緩繳業務
(一)申請範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經單位書面申請,可辦理緩繳住房公積金。
(二)緩繳期限
企業緩繳期限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當月已彙繳的可申請從次月開始緩繳至2022年12月。
(三)申請材料
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書
(四)辦理程序
1.企業向賬戶所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處(營業網點)或網廳提交申請材料。
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處(營業網點)審核材料,出具批複意見。
(五)辦理時限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處(營業網點)開通企業緩繳業務綠色通道,予以快速受理、即時辦理。
(六)緩繳及補繳
1.企業申請緩繳時,應提出緩繳及補繳方案。
2.緩繳方案應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一緻,明确雙方同時緩繳,還是職工個人繼續繳存。同時緩繳的,對職工個人部分應明确處理方式。
3.補繳方案應明确補繳的具體時間和金額。補繳金額按照緩繳前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計算确定。補繳可以一次性補足,也可以分批補足。補繳日期不應晚于2023年6月30日。
4.企業緩繳期間,職工辦理賬戶轉移或銷戶提取的,企業應先為其補繳住房公積金,再辦理個人賬戶轉移或銷戶提取。
(七)後續繳存
緩繳到期後,企業應當恢複繳存。企業因生産經營困難仍需申請緩繳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二、個人提取業務
已辦理緩繳企業的職工,在緩繳期限内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積金。
三、個人貸款業務
(一)申請貸款
企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緩繳期間視為連續繳存,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正常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他貸款申請條件不變。
(二)貸款逾期處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在政策執行期,即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不能按期足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計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該政策執行前已産生的逾期不在政策支持範圍内。
借款人最晚應于2022年12月31日歸還全部應還未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自2023年1月1日起,借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正常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超過政策執行期仍有逾期的,将從2023年1月1日起登記逾期記錄、計收罰息并将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來源:“大連發布”(dl-fa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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