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稱,“嘎子哥”謝孟偉在直播間“以1999元的價格銷售原價8999元的手機”,而在其他平台搜索同款手機,商家表示1880元就能買到。
12日,謝孟偉對此事回應稱,直播間賣的任何産品都保真。至于價格上的區别,是因為不同商超存在做活動等各種各樣的問題,導緻有不同的價格出現,同一款産品賣不同價屬于正常情況。
該行為是否涉嫌價格欺詐?如何對直播間購物進行有效監管?消費者遇到類似情況應當如何維權?央廣網就相關問題采訪了律師和專家。
“嘎子哥”謝孟偉在直播間售賣手機(央廣網發 圖片來自視頻截圖)
8999元是手機原價?
律師:若非原價則涉嫌價格欺詐
網傳直播視頻顯示,“嘎子哥”謝孟偉稱自己要銷售的這款手機,在某平台銷售價格是8999元,“今天在咱直播間,拼好手速啊,1999,上車!”
2月13日,記者在“嘎子哥”提到的“銷售價格8999元”的電商平台未發現有同款手機在售賣。随後,記者在另外一家電商平台搜索該款手機,發現該款手機的價格在1280元~2827元不等,但是記者發現各購物平台的官方旗艦店都未有該手機在出售。記者詢問該品牌手機官方旗艦店客服人員,客服人員回應稱該款手機目前沒有售賣,也沒有具體價格參數。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産品真實價格的權利,如果主播故意将低價産品宣傳為高價,利用消費者低價購買優質商品的心理,讓人産生誤解,則屬于虛假宣傳,且應當認定此行為具有欺詐性。
根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2001年原國家計委第15号令)第七條規定,經營者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有償服務,采取下列價格手段之一的,屬于價格欺詐行為: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将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的。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分析稱,如果8999元并非手機原價,則主播在直播間比價的行為會給消費者造成誤導,讓消費者誤以為在直播間購買的産品比原價便宜很多,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也涉嫌價格欺詐。
直播銷售亂象成消費者維權焦點之一
專家:需壓實各主體責任
中消協此前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直播銷售亂象成為消費者維權焦點之一,假冒僞劣、貨不對版、優惠差異等是主要問題。
陳音江表示,治理直播帶貨亂象需壓實各主體的責任。他認為,首先要明确和壓實平台責任。無論是傳統電商平台,還是新興短視頻平台,不僅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要求,完善主播和賣家的資質審核及平台規則制度,而且要對平台内主播和商家加強日常管理,以顯著方式警示私下交易風險,并暢通消費者維權投訴通道,不斷加強售後服務體系建設。
他說,要提升主播群體的守法意識,尤其是頭部主播,一舉一動都會産生極強的示範效應,更要帶頭遵守法律法規,遵循社會公序良俗,不做虛假誇大和誤導性宣傳,不誘導消費者私下交易。
陳音江說,要持續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針對直播帶貨這樣的新模式,一方面要堅持審慎包容監管,另一方面必須守住法律底線,确保其在規範中健康發展。對于管理不力、問題屢現的平台,要通過約談、責令整改等方式督促其改進落實;對于明顯違法違規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主播和商家,要及時依法依規查處,并根據侵權嚴重程度列入信用黑名單,切實增強監管的實效性和震懾力。
“提升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也至關重要。”陳音江說。他建議,消費者要仔細查看商家信息,不輕信主播的宣傳推薦和低價承諾,不脫離平台進行私下交易。也要保存好直播視頻、聊天記錄、支付憑證等證據,遇到問題及時聯系商家和平台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消費者協會或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必要時還可以申請仲裁或到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記者郭佳麗)
來源: 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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