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臨渭交警大隊的民警們在查處過往車輛的時候發現了一輛半挂車,車廂部位的車架号存在篡改痕迹,經過檢查駕駛員将老車箱的車架号切割下來裝在新車廂上,被交警現場進行查處。
前幾天,臨渭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正在渭清路附近進行巡邏,在檢查到一輛重型半挂牽引車時,民警發現該車輛車廂部位的車架号有焊接痕迹,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随即,民警将駕駛員席某與車輛一同帶回至臨渭交警大隊作進一步調查。而記者也在第一時間趕到了蒲傑愛民崗,在崗亭中見到了駕駛員席某。
據席某稱,今年五月,席某經營的重型半挂牽引車因損壞無法使用,随即席某将車輛開至山西一家修理廠,以兩萬元的價格重新購買了一輛新的半挂牽引車車廂,并且将老車廂的大梁号,車輛号牌挪用至新車廂。
臨渭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 苗轲:席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二款,使用他人機動車号牌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面臨他的将是行政處罰人民币三千元,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
《東秦百姓》記者:樊東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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