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産的初始及後續計量?本文介紹的是固定資産的初始計量,我将用兩篇文章來詳細講解初始計量,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固定資産的初始及後續計量?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本文介紹的是固定資産的初始計量,我将用兩篇文章來詳細講解初始計量,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初始計量分兩類确認固定資産,除了看該項資産的報酬和風險是否歸企業承擔,還要看該項資産的成本能否可靠地計量。
由于固定資産不是用來直接出售的,用公允價值(實質是交易價格)作為固定資産的初始成本顯然不大合适。
存貨雖然可以直接出售,但存貨的出售也存在着不确定性,所以,通常固定資産和存貨的初始成本都采用曆史成本。
但是對于曆史成本不靠譜的(由于各種因素影響,很難取得曆史成本數據的情況,比如采用分期付款購買的設備,或者接受股東投入的設備,債務重組獲得設備等),就應該按照公允價值作為固定資産的初始成本。
(一)初始成本采用曆史成本計量
(1)對于采購的不需要安裝就可以使用的設備等,固定資産的初始成本就是買價、運費、相關稅費(增值稅除外)等。
老人家食品公司進口一台設備,價款100萬元,增值稅17萬元,關稅3萬元,運費10萬元,運費增值稅1.1萬元。
采用信用證付款。該設備不需要安裝就可以使用,已經從海關取得相關完稅證明,運費開具專用發票。
固定資産原價=買價 關稅 運費=100 3 10=113(萬元)可抵扣的增值稅=設備增值稅 運費增值稅=17 1.1=18.1(萬元)
會計分錄(單位:萬元)為:
借:固定資産113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8.1
貸:其他貨币資金——信用證131.1
希望這篇文章對大家有所幫助!
發布于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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