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産折舊,想必大家都不陌生。“折舊”就是将固定資産的價值在固定資産的有效使用期内按一定的方法分期計入到當期的成本中,以此來管理固定資産。
那麼固定資産有哪些折舊方法呢?
将固定資産的應計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産預計使用壽命内的一種方法,采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相等。
年折舊額 =固定資産原價*(1 - 預計淨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
月折舊額 = 年折舊額 / 12
A企業購入一台設備,原價為30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淨殘值率為5%。
年折舊額=300*(1-5%)÷5=57(萬元)
月折舊額=57÷12=4.75(萬元)
二、工作量法(加速折舊法)根據固定資産實際工作量計算每期應提折舊額(例如:汽車的公裡數)。适用于一般資産在不同年度工作量差别較大。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産原價×(1-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産當月實際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某企業購入一輛汽車,原價100萬元,行駛50萬公裡,淨殘值10萬元,
第一、二、三年分别行駛2萬、5萬、10萬公裡。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100-10)/50=1.8(萬元)
第1年折舊額=2×1.8=3.6(萬元)
第1年月折舊額=3.6/12=0.3(萬元)
第2年折舊額=5×1.8=9(萬元)
第2年月折舊額=9/12=0.75(萬元)
第3年折舊額=10×1.8=18(萬元)
第3年月折舊額=18/12=1.5(萬元)
三、雙倍餘額遞減法(加速折舊法)不考慮固定資産預計殘值(最後兩年考慮淨殘值,并以直線法計算折舊)的情況下,将每期固定資産的期初賬面淨值乘以一個固定不變的百分率,計算折舊額的一種加速折舊的方法。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産淨值*月折舊率
A企業購入一台固定資産的原價為10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淨殘值為10萬元。
年折舊率=2÷5=40%
第1年折舊額=100×40%=40(萬元)
第2年折舊額=(100-40)×40%=24(萬元)
第3年折舊額=(100-40-24)×40%=14.4(萬元)
第4、5年折舊額=(100-40-24-14.4-10)÷2=5.8(萬元)
四、年數總和法(加速折舊法)将固定資産的原價減去預計淨殘值後的餘額,乘以一個以固定資産尚可使用壽命為分子、以預計使用壽命逐年數字之和為分母的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
年折舊率 =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100%
年折舊額=(固定資産原價-預計淨殘值)*年折舊率
A企業購入一台設備,原價100萬,預計使用年限5年,預計淨殘值10萬。
第1年的年折舊率=5÷(5+4+3+2+1)=5/15
第1年的折舊額=(100-10)*5/15=30(萬元)
第2年的年折舊率=4÷(5+4+3+2+1)=4/15
第2年折舊額=(100-10)×4/15=24(萬元)
第3年的年折舊率=3÷(5+4+3+2+1)=3/15
第3年折舊額=(100-10)×3/15=18(萬元)
第4年的年折舊率=2÷(5+4+3+2+1)=2/15
第4年折舊額=(100-10)×2/15=12(萬元)
第5年的年折舊率=1÷(5+4+3+2+1)=1/15
第5年折舊額=(100-10)×1/15=6(萬元)
附:固定資産折舊模闆(三種折舊自帶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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