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1 月 30 日消息 據報道,意大利反壟斷機構在一份電子郵件聲明中表示,該機構對蘋果分銷國際公司 (Apple Distribution International)和意大利蘋果公司 (Apple Italia)開出了 1000 萬歐元罰單,理由是該公司采取了不正确的商業行為。
意大利反壟斷機構認為,蘋果為 iPhone 8、iPhone 8 Plus、iPhone XR、iPhone XS、iPhone XS Max、iPhone 11、iPhone 11pro 和 iPhone 11 pro Max 設計的廣告中,宣傳手機支持最大深度為 1 米至 4 米之間長達 30 分鐘的防水特性,該局稱,這些信息沒有明确指出,隻有在特定條件下才能實現這一特性,例如,在使用靜态和純淨水的特定和受控實驗室測試中,而不是在消費者正常使用設備的條件下。此外,考慮到廣告中強調的防水功能,蘋果免責聲明中的 “保修不包括液體造成的損害”被認為是誤導消費者,因為它沒有澄清它指的是哪種類型的保修(常規保修或法律保修),也沒有被認為是充分說明了防水的斷言的條件和限制。
IT之家了解到,意大利反壟斷機構還認為,當這些 iPhone 機型因進水或其他液體而損壞時,蘋果公司拒絕提供售後階段的保修服務,從而妨礙其行使保修法或《消費者法》規定的權利。基于這些原因,管理局決定對蘋果分銷國際公司和蘋果意大利公司處以總計 1000 萬歐元的處罰,并下令在公司網站上公布措施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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