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小夥伴們“吐槽”
駕車在路口右轉彎時
總是“提心吊膽”的
先要觀察路口的紅綠燈
其次是觀察右側非機動車
最後還要觀察左側機動車
确保安全後才能正常通過
但凡缺少其中一步
都易出現風險隐患
甚至發生交通事故
近日17時許,園區唯亭中隊民警接到市民報警稱,在婁江大道陸泾路口發生一起兩車事故,車輛輕微受損,現場無人員受傷。
民警詢問雙方駕駛人得知:駕駛人陳某駕駛蘇州籍小型轎車沿着婁江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陸泾路左轉,此時駕駛人尹某駕駛達州籍小型轎車沿着婁江大道由東向西行駛至陸泾路右轉,後經民警回看該路段的視頻證實了雙方的說法。
最終,民警認定尹某因駕駛車輛右轉時存在妨礙左轉車輛正常通行的行為,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作為機動車駕駛人應該都知道
“讓行”不僅是一種文明習慣
而且是交通法律法規明确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号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内的機動車先行”
第(三)項“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标志、标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觀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讓行的規則有很多
“右轉讓左轉”
所謂的右轉和左轉是相對于對向行駛的車輛來說的。一輛車向右轉,另一輛車向左轉,然後駛入同一個路口。在這種情況下,右轉的車要讓左轉的車先行。
由于左轉的車輛行駛軌迹長,如果右轉的車不讓左轉車輛先行,那麼左轉車輛就要較長時間停在路口中間,會影響其他車輛正常通行。所以,從大局考慮,右轉車應該讓左轉車先行。
“讓右原則”
讓右原則有一個前提,就是在沒有紅綠燈的路口,兩輛車交叉方向直行,這種情況下就要執行讓右原則。
所謂的讓右原則就是當兩輛車同時駛向路口,左側的車要讓右側的車先行。因為國内的駕駛位置在左側,在駕駛人的視野中,左側“A柱”靠駕駛人近,遮擋視野範圍大,右側“A柱”離駕駛人遠,遮擋視野範圍小。所以,左側的車更容易提早發現右側的車,而右側車處于視野劣勢。
“轉彎讓直行”
所謂轉彎讓直行,就是說道路行駛的過程中,原則上向左(右)轉彎的車輛要為直行的車輛讓行。因為直行車速度相對較快、車流較大,轉彎車速度相對慢、車流較小,轉彎讓直行能夠減少路途擁堵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正确的“讓行”方式
你學會了嗎?
在此提醒廣大駕駛人
準備通過路口時
務必要
減速慢行,多注意觀察
确保安全後再通過
來 源:蘇州園區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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