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妻子的手機,無意看到她和丈母娘的聊天記錄,這才讓我了解了一切,原來家裡那個4歲的小男孩并不是她的弟弟,而是她的親生兒子,她全家都在欺騙我,現在自己也不過是個接盤俠罷了。
以前我們家裡是開肉店的,于是我就在家裡的案闆上賣了好幾年的肉,基本上是全年無休的狀态,賺來的錢自己也拿不到一分,父親說給我攢着娶媳婦用。
相親了好幾個,都是不太相中我,畢竟我長得比較胖,臉上總是油膩膩的。其實心裡還是比較期待愛情的,自己在網上下載一些聊天軟件,不久我就認識了附近的一個女孩,她在超市做收銀員。
聊了三個月,終于見了面,她不算好看,也很胖,個子比我高。見我的時候臉上擦着厚厚的粉,在餐廳的黃色燈光一照,就像是剛宰好的雞胸肉一樣,實在是好笑,但還是對彼此比較滿意吧,很快就确定了戀愛關系。
父母知道我交了女朋友很開心,又因為是網戀覺得不太靠譜,于是我找了個機會去她家裡看看。拎着大包小包的禮品,我進了他們家的門,嶽父很熱情地迎接了我,嶽母在屋子裡哄睡一個小男孩。
當時嶽母跟我說這個是弟弟,因為年紀大了想追個男丁,所以就在40多歲的高齡生了個小弟弟。其實這事在我們那挺普遍的,我也沒在意,隻是摸了摸弟弟的頭,放下禮品,吃了頓飯就走了。
在飯桌上女友對弟弟特别好,時不時給他夾菜,嶽父嶽母對這個小男孩反而要冷淡一點,雖然我覺得有點不對勁,可還是沒亂想,可能是姐弟情深。這個弟弟倒是很粘着嶽母,時不時地就要抱抱。
寒暄了幾句,看起來嶽父嶽母對我還是很滿意的,隻是我這個女友對我忽冷忽熱,不算好,也說不上話,我覺得她對弟弟要比對我更好,有點擔心是“扶弟魔”,不過我這個條件能找個對象就不錯了,自己也沒多想。
後來我們倆終于結婚了,敲定彩禮20萬,房子我出,裝修和車子他們家買,可車子隻是買了個2萬的二手車,對别人說是10萬,我有點不開心,也沒表現出來,畢竟結婚也不容易。婚禮當天,她的弟弟還來給我們送花,如果當時知道是兒子,我是堅決不會結婚的。
婚後一多月,也算是平平淡淡,某天我早起出去工作,她定了鬧鐘準備早起鍛煉身體,可鬧鐘響了不停,她也不醒,我沒法子隻能幫她關掉,随後鬼使身材的打開了她的手機,翻看她和别人的聊天記錄,翻到她和嶽母聊的記錄時,我簡直是驚呆了。
裡面直接談論了她的兒子,可她哪有什麼兒子,句句都指向她的弟弟,我又驚又氣,一巴掌把熟睡的她給扇醒,厲聲質問到底是怎麼回事?
她這才哭哭啼啼地把所有事情告訴我,原來她小時候讀書不好,職高念到一半就不讀了,在學校裡認識了一個小混混男友,倆人一起不念書出去同居打工,結果沒做防護措施懷孕了,小混混直接跑路,根本就不管她了。
後來嶽父嶽母上門去找,這才給賠了2萬,可這孩子這麼辦?當時她不願意打掉,還是想要生下來,家裡拗不過她,就把她送去了外省的姑媽家,生下孩子帶回來就說是自己的弟弟,這事也就糊弄過去了。
然後就是找接盤俠的事情,沒想到居然找到了我的身上,我們家傾家蕩産20萬彩禮居然隻是娶了一個有孩子的女人,我非常憤怒,當時就決定離婚,連班都沒去上,直接就回家跟我父母說了這個事情。
父親怒不可遏,直接拉着一幫親戚去找他們,到了地方,要求全額退還彩禮,馬上離婚,可嶽父卻并不打算掏錢,還報警說我們尋釁滋事。警察來了也覺得他們家這事做得不地道,但這屬于民事糾紛,最好是上法院解決。
嶽父也是這麼說,就上法院解決,法院讓賠多少就賠多少,除此之外自己是一分錢不拿,這把我們家給氣的。後面經過法院裁決,他們家賠給我們8萬,隻拿回的一半左右,因為這事父親也大病了一場。
我總算是順利離婚,能拿到8萬就不錯了,這件事給了我很大的打擊,但他們家也臭了,周圍都知道他們家是什麼樣的貨色。
我還記得當初為了能跟他順利結婚,還給她“弟弟”買了好多的零食,而且每次我們倆出門她總要帶着弟弟,我原以為是姐妹情深,誰知道是母子情深。
其實最讓我生氣的是他們一家都在騙我,就是想讓我當接盤俠,以後這個教訓我會銘記在心,絕對不能随随便便找對象了,現在我是背着“二婚”的名頭,年紀也越來越大,本來形象就不好找對象,被她這麼一鬧,更是難堪。
我在本地是待不下去了,覺得很丢臉,我們這個區誰不知道我的事情,實在是臊得慌,過段時間準備去南方打工,再也不回這個地方了。
在這裡我要奉勸大家一句,找對象一定要慎重,千萬不能閃婚,閃婚無異于賭博,誰也不知道對方的真實情況,人心難測,一個人騙你還好辨别,一家子騙你就躲都躲不開,以後我一定記住這次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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