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花錢,就能幫忙把孩子轉到高中名校讀書……”四川樂山的王女士稱,她在校外培訓班經人介紹,認識了“中間人”稅先生,對方收取她5萬元後,引薦她帶着孩子到了樂山市草堂高中報名。但因沒有拿到書本、所分班級也一般,隻讀了一天,孩子便不願再去學校。
對此,王女士認為,稅先生未兌現承諾,要求其退錢但未果。但稅先生認為,已幫王女士孩子去報名讀書了,是他們自己後悔不想去讀,之前出于同情已退還部分費用。這5萬元是咨詢服務費,自己隻是其中一環,其他錢早已分給其他“中間人”。(紅星新聞此前報道:花5萬元找人轉學進名校?孩子沒分到好班不願讀,家長退款未果 校方稱紀檢已介入)
草堂高中。
王女士轉賬支出5萬元。
11月18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樂山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獲悉,對該家長反映的涉及學校轉學問題,由他們牽頭組成聯合工作組進行了調查。經查,在此學生申請轉學過程中,教育系統人員無收錢收物行為,也未介入家長與稅某的民事行為。
根據《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 規定,學生轉學應由學生及其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轉入、轉出學校同意,報縣(市、區)、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後,可予轉學。鑒于目前中小學生學籍均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系統辦理,實現了網上流轉,對拟接收的轉學生學校接收就讀和網上辦理轉學手續可同步進行,當時學校正為其辦理轉學手續過程中,學生自願返回原校就讀,聯合工作組在調查過程中未發現學校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樂山市教育局表示,下一步将繼續加強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嚴格規範招生和轉學行為,并提醒廣大家長勿信上學“特殊渠道”,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如果家長遇到疑難問題,可咨詢當地教育部門(招生政策咨詢和舉報電話:0833—2432984)。
目前,對于王女士和稅先生之間的糾紛,當地派出所正介入作進一步的協調。
紅星新聞記者 顧愛剛 攝影報道
編輯 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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