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南靖縣的劉某、陳某因養了20隻“寵物龜”被南靖縣檢察院審查起訴,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飼養買賣烏龜 可能違反法律規定
經群衆舉報,南靖縣公安局在劉某的住處查獲了20隻烏龜。根據劉某交代,他平時喜歡養烏龜,經常在網上浏覽相關信息,與龜友交流。他買賣烏龜一方面是出于喜歡,另一方面也想通過轉手賺差價。
20隻烏龜當中19隻為國家重點保護動物
南靖縣檢察院四級檢察官助理 鄭金玉
從2019年開始,犯罪嫌疑人劉某陸續向平和縣龜寵養殖場,購買了8隻平胸龜及多隻眼斑水龜,該龜寵養殖場還贈送了劉某多隻黃喉拟水龜,2021年4月劉某又向漳浦縣綏安鎮群衆購買了5隻眼斑水龜,另外劉某早前還購買了1隻巴西龜。
據悉,2021年劉某曾以每隻1100—1700元不等的價格,郵寄出售了3隻眼斑水龜。
經鑒定,在劉某家中查獲的20隻龜類中19隻為國家重點保護動物。案發後,19隻涉案本地烏龜已全部放生,并對1隻外來物種紅耳彩龜也就是巴西龜進行了無害化處理。
漳州市南靖縣的劉某、陳某因買賣龜類寵物,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南靖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溫馨提醒
把《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的烏龜當做寵物飼養、買賣的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及不是所有烏龜都能放生,像巴西龜、鳄龜等沒有天敵的外來物種,容易造成生态失衡,甚至會攻擊人類,若是不想養了,一定要進行正規處理,不能私自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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