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通遼市檢察院檢務督察部主任張悅以《“三個規定”的理解與落實》為主題,對“三個規定”相關知識進行專題授課。通遼市檢察院全體幹警參加學習。
授課從“三個規定”是什麼、檢察機關如何落實等兩個層面,從“三個規定”制定背景、基本機制和要求、重大事項系統填報規範和注意事項、處理處分指引(典型案例)等方面内容深入展開,明确“三個規定”是防止司法幹預“防火牆”和“隔離帶”,為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劃出“紅線”,為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提供制度保障。本次授課,旨在進一步增強檢察幹警嚴格落實“三個規定”的意識。
背景知識
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專門就幹預、插手司法辦案做出明确要求。
2015年,中辦、國辦、中政委和兩高三部,先後出台《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内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幹規定》,合稱“三個規定”。
2019年,最高檢印發《關于建立過問或幹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的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
2020年,最高檢編制《關于執行“三個規定”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若幹問題的工作細則》,明确了具體規定、操作流程,這是對“三個規定”的進一步深化落實,更是顯現出檢察機關要成為落實“三個規定”最堅定的執行者的決心和擔當。
2021年,中政委、中紀委、國家監委印發了《關于嚴格執行防止幹預司法“三個規定”的工作意見》,提出進一步嚴格執行“三個規定”的十條工作舉措。
供稿:市檢察院政治部
編輯: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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