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一生嗜酒,似乎在少女時期就貪杯。她的一首《如夢令》脍炙人口:
嘗記溪亭日暮,沉醉不知歸路。興盡晚回舟,誤入藕花深處。争渡、争渡,驚起一灘鷗鹭。
這首詞語言明白如話,不事雕琢。當天色暗下來以後,小舟偏離了航道。不小心闖進了荷叢,驚起了栖息在那裡的一群水鳥。在萬籁俱靜、空闊的水面上,突然一群鳥高聲鳴叫着四散而飛。
刹那間的驚悸之後,沉醉中的詞人猛然醒悟、、、
雖然是小令,但景象開闊,極具逸興豪情,不見絲毫的脂粉氣。沈曾植《菌閣瑣談》評道:“易安倜傥,有丈夫氣,乃閨閣中之蘇、辛,非秦、柳。”
詞中盈溢的丈夫氣不能令人無視,以至于有人将此詞歸在蘇轼的名下,或者幹脆就是八仙之一的呂洞賓神作了。
知子莫若父,父親趙挺之對兒子的小九九自然明白,決定玉成此事,欣然道:“此離合字,詞女之夫也。”于是立即請人前往李格非府上議婚。
趙挺之原籍山東密州,年長李格非七歲,先李六年登進士第,做了十三年登萊教授後,才補德州通判,也算是潦倒半生。隻因趙挺之在德州推行新法,就被蘇轼指斥為“聚斂小人,學行無取”,而百般阻擾。受此影響,黃庭堅對趙挺之百般羞辱,蘇門弟子陳師道雖與趙挺之是連襟,卻甯可挨凍,也不穿妻子借來趙挺之的裘衣,竟因此凍病而死。
趙挺之曾任國子司業,與李格非同在太學任職。二人既是老鄉,也是同僚,而且門第、處世相類似(無攀附、不苟進),趙挺之當然知道李格非有個能詩擅文的女兒。所以,當趙挺之見兒子喜歡李格非女兒,直接登門去問名納聘,是很自然之事。
吏部侍郎(北宋時為從三品)之子與禮部員外郎(正七品官員)之女,到也是門當戶對。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更何況李清照已經年已十九(宋代法定婚齡是男子十五、女子十三),再不嫁人就成剩女了。
李格非作文尚“誠”,提出“誠著”為作文的标準。趙明誠既是官宦子弟,而且是前途不可限量的太學生。他找不出理由拒絕,于是欣然允婚。(有學者認為,趙挺之與李格非聯姻是樁政治婚姻,是趙為緩和蘇轼、黃庭堅之間的矛盾所做的未雨綢缪之舉。此說大可商榷!蘇轼簡單地将推行變法的地方官員視為“聚斂小人”,本來就是政治不成熟的草率行為。他的門人群起而攻擊趙挺之,更是屬于意氣用事了。趙挺之人品如何,趙的子弟人品如何,李格非豈有不知之理?他又怎麼會把愛女往火坑裡推?)
很快,李清照與趙明誠結為夫婦。
易求無價寶,難得有情郎,李清照幸運地嫁給了才情兼備、與之意趣相投的趙明誠——二人的結合雖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典型的一樁包辦婚姻。但卻是珠聯璧和,佳偶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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