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城市常設有鐘樓和鼓樓,合稱鐘鼓樓,主要用于報時。早上鐘樓敲鐘,城門開啟,人們開始活動。晚上鼓樓擊鼓,城門關閉,宵禁人息。
古代把黑夜分為五更,每更是一個時辰,即兩個小時。清代時,定更(即一更,19點~21點)和亮更(即五更,3點~5點)要先擊鼓後敲鐘,二至四更隻敲鐘不擊鼓。定更時鼓聲響城門關閉,稱為“淨街”;亮更時,鐘聲響城門打開。這就是常說的“晨鐘暮鼓”。
擊鼓和敲鐘的方法也有規矩,俗稱:“緊十八,慢十八,不緊不慢又十八。
如此兩遍,共108下。”古人用108聲代表一年,一年有12個月,24節氣,72候(古人把五天稱為一候,六候為一月,一年七十二候),這些數字相加為108。
關于“108下”還有兩種說法。一說佛教認為人有108種煩惱,敲108下便能解除憂愁,所以念經或誦咒108遍,佛珠也是108 顆,就連菩薩也是108尊,這些都是為了清除人們的煩惱而達到極好、吉祥之意;二說108下的規則與“9”有關,古代認為“9”具有極高、吉祥之意,“9”的12 倍正是“108”,是把“9”的意境推向極緻。
汪元亨在《朝天子·歸隐》中就寫道:“暮鼓晨鐘,秋鴻春燕,随光陰閑過遣。”這種以晨鐘暮鼓作為重要起居信号的社會管理方式在中國延續了千年之久。後來,人們就用“晨鐘暮鼓”來形容時光的推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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