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學開學時間2022?河北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河北省大學開學時間2022?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河北省教育廳
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
現将《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号)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就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認真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一)依法保障适齡兒童少年入學權利
各地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适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鞏固拓展教育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推進控辍保學從動态清零轉向常态清零。落實縣(市、區)長、教育局長、鄉(鎮)長、村長、校長、家長、師長(班主任)等“七長”控辍保學責任制。健全數據比對機制,以縣為單位,全面摸清适齡兒童少年底數,确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建立健全縣、鄉、村、學校4本适齡兒童少年底數和入學情況台賬。為建檔立卡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戶)和易返貧緻貧家庭(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緻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學生建立專門台賬,确保适齡兒童少年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不失學辍學。對無正當理由未送适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加大行政和司法勸返力度。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家庭義務教育保障工作,建立搬遷家庭适齡兒童少年入學需求和周邊學校學位供給台賬,切實滿足搬遷家庭适齡兒童少年入學需求。
(二)切實保障義務教育學位供給
1.科學做好城鄉學校規劃建設。各地要以縣為單位,科學編制“十四五”義務教育發展規劃,确保城鄉中小學布局與區域學齡人口變化相适應。落實好城鎮居住區配套學校建設與住宅建設首期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保障義務教育學位供給,切實滿足适齡兒童少年就近劃片入學需求,确保56人及以上大班額問題不再反彈。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按照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加強資源建設。
2.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各地要進一步深化義務教育管理模式改革,通過實施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或學校聯盟、結對幫扶、強校帶弱校、均衡配置師資等方式,縮小城鄉、區域、校際之間差距,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最大程度滿足人民群衆對優質義務教育的需求。
(三)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入學規定
1.繼續堅持公民同招。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繼續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優先滿足學校所在縣(市、區)學生入學需求,所在縣(市、區)招不滿且審批機關為市級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的,可以在審批機關管轄區域内适當跨縣招生,不得跨設區的市招生。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均要落實公民同招工作要求,不得通過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搶生源,堅決杜絕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全部采取電腦随機派位方式招生。電腦随機派位招生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随機派位過程應邀請公證機構、中小學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等參與監督,派位結果即時向社會公開。
2.合理劃定招生片區範圍。各地要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常住人口學齡兒童摸底調查制度,加強生源分布情況分析,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标要求,根據本行政區域内适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和規模、行政區劃、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劃定招生片區範圍,确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招生片區劃定後應在一段時期内保持相對穩定,重新劃分調整時要慎重穩妥,認真做好向學生家長的解釋工作,确保招生秩序平穩。在教育資源相對均衡的地方,一般實行單校劃片;在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地方,可根據實際穩妥推進多校劃片,并将熱點學校分散劃入相應片區,推進片區間優質教育資源大體均衡。高等學校附屬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要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入學工作統一管理。政府購買的民辦學校免費學位,按照公辦學校劃片辦法統一招生。
3.建立預警制度。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學工作預警機制,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對出現常住人口中适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要盡早、提前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招生期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轄區内可能新增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堅決防止産生新的大班額。民辦義務教育招生規模占比偏高的地方,要強化義務教育政府保障責任,增加公辦學校資源供給,合理調整招生計劃,堅決防止将政府舉辦義務教育的責任推向市場。
4.嚴格免試入學。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嚴禁使用考試、面試、測試、測評、競賽、面談或者任何變相形式選拔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嚴禁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的各類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嚴禁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
5.做好招生入學信息公開。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在招生工作開始前,通過多種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相關信息,包括招生入學具體政策、招生劃片範圍、入學條件、報名材料、報名流程、招生時間節點、工作咨詢方式、監督舉報平台、信訪接待地址等。涉及政策調整的,要将最終确定的政策再次公開。學校要在開學前向社會公布新生名單等信息,主動公開招生結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公信力。
6.簡化優化招生流程和材料。各地要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則,進一步簡化優化報名程序和證明材料。鼓勵各地探索建立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台,與相關部門建立關鍵數據提取核查機制,實現招生入學“一站式”管理與服務。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繼續簡化證明材料,對要求提供的入學證明材料進行逐項核查,列出材料清單,提前向社會公布。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實際辦理程序複雜繁瑣且有關單位無法證明的、可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原則上一律取消。
7.做好均衡分班。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民辦學校)要嚴格落實均衡編班規定,對新入學的義務教育學生,要按照随機派位方式均衡編班,均衡配備師資,嚴禁學校以任何名義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等。學校分班工作應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監督指導下完成。
(四)保障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利
1.保障随遷子女入學權利。各地要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學校接收為主”的原則,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随遷子女入學政策,簡化優化入學流程和證明材料,合理确定入學條件,确保符合條件的應入盡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學門檻,不得要求随遷子女家長提供不必要的證明材料。要在參與報名、搖号等環節對随遷子女一視同仁,确保符合條件的随遷子女享有平等入學權利。對于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考慮随遷子女的特殊性,聯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等相關部門和街道、社區提前将入學條件及要求廣泛宣傳告知。學校要實行随遷子女與本地戶籍學生混合編班、統一管理,加強對随遷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務,保障随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2.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工作。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随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特教學校就讀;因殘疾程度較重不能進入學校或兒童福利機構(含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特教班就讀的,應采取送教上門的形式實施教育,并納入特教學校學籍管理。對于入學安置有争議的,由縣級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認定,按照“一人一案”原則,提出入學安置意見,明确适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和具體就讀(送教)學校,做到應入盡入。
3.落實教育優待政策。各地要落實好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的教育優待政策,落實好華僑、港澳台籍和國際學生入學政策,細化操作程序,優化辦理流程。
二、切實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
(一)明确招生依據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要以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依據,扭轉唯分數的考試招生評價導向。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無河北省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成績的學生。具體錄取标準和管理辦法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以下統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确定。
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在本市範圍内選擇部分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實行公辦高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範圍應控制在市域或縣域内,自主招生人數不超過試點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5%。自主招生應安排在當地中考成績公布以後進行。試行自主招生學校的試點方案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後報省教育廳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二)合理确定招生範圍
普通高中實行屬地招生,具體招生範圍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在區域内統籌确定。縣(市、區)屬公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在本縣(市、區)域内招生,設區市市屬公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在本市城市區範圍内招生。高等學校附屬中學招生,由所在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範圍與所在地其他市屬學校相同。空軍青少年航空班、海軍青少年航空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全省範圍内招生。民辦普通高中以審批地招生為主,在優先滿足審批地初中畢業生就學需求的前提下,可适當在審批地外招生。各民辦普通高中2022年在審批地以外招生計劃不得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20%。
(三)嚴格管理招生計劃
各市要統籌考慮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普職協調發展,根據區域内普通高中布局、辦學條件、批複辦學規模、往年招生數量、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年度目标、加強控制大校額、規範辦學要求以及初中畢業生數量等情況,科學編制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嚴格控制大班額,起始年級班額不得超過55人,鼓勵減少班容量至50人以下。繼續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将公辦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名額均衡分配到區域内初中學校,分配名額适當向區域内農村初中、薄弱初中傾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均衡原則,将本市域各民辦普通高中在審批地以外的招生計劃分配到其他各市,書面告知并協商生源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生源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市普通高中學位短缺等情況,于5月30日前作出書面回複。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将生源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同意的招生計劃,确定為本市域民辦普通高中在審批地以外的招生計劃。
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填寫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備案表(見附件),于6月5日前報省教育廳備案,并附每所民辦普通高中辦學許可證複印件(加蓋學校公章),以及生源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同意的外地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實行中考前公告制度,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于6月10日前,将經省教育廳備案審查的本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在官網上公告,公告期6個月。各市、各普通高中要嚴格按照公告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各普通高中不得提前擅自招生。民辦高中招生計劃(包括學校招生總計劃數和分市招生計劃數)分别在學校舉辦地和生源地範圍内公告。
(四)嚴格按照程序招生錄取
1.公布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各市要根據全市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成績、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等,劃定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并向社會公布。
2.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各地要全面啟用市級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錄取網絡平台,通過網絡平台完成計劃公布、成績發布、升學報名、志願填報、錄取工作,有效保障高中招生錄取程序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統一管理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明确招生基本流程和具體步驟,實行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
3.招生錄取結果确認。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在審批地錄取的學生,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确認。具體确認程序,由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民辦普通高中在審批地以外錄取的學生,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确認。具體确認程序,由生源地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對公辦、民辦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不予确認的,要在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前書面說明不予确認的理由。拒絕确認的,不予确認未書面說明理由的,均視為已經确認。
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全面推進陽光招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與宣傳部門、新聞媒體和有關單位通力合作,加強輿論宣傳引導,規範新聞報道,充分、深入、細緻解讀當地招生入學政策,積極回應人民群衆關切。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點,就關鍵政策、群衆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取得家長的理解和支持。持續宣傳“雙減”等促進教育公平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在全社會營造正确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觀、學生成長觀,引導家長樹立科學教育觀念,扭轉唯分數、唯升學的錯誤評價導向。
(二)嚴格加強學籍管理。各地各學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修訂)》《河北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修訂)》規定,及時完成新生學籍注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加強日常監管,嚴格落實學生“人籍一緻,籍随人走”,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挂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嚴禁學校借轉學名義變相掐尖招生,嚴禁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三)嚴肅招生入學紀律。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紀律。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違規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對違規的公辦學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撤銷榮譽稱号等處罰。對違規的民辦學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違規參與招生的校外培訓機構,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列入“黑名單”、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違規違紀的個人,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直至撤職或者解除聘用關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對于因監管不到位、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地方,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努力營造規範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具體辦法,于5月30前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備案。
附件: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備案表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廳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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