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不同,不相為謀。"
———孔子《論語·衛靈公》
解釋:走着不同道路的人,就不能在一起謀劃。比喻意見或志趣不同的人就無法共事。
孔子一心想為民做事,想幫君主治理好國家,但是當他看到衛靈公“好德”不如“好色”時,便明白了自己和衛靈公不是一條“道”上的人,便“不相為謀”。我們現代人的生活中,“道不同,不相為謀”依然可循可用,如婚姻生活中,尋找自己的另一半時,志同道合,性情相投是一條準則,不然如何一起謀劃幾十年的家庭生活;人際關系交往中,依然遵循“道不同,不相為謀”這一交往之道,才有可能找到真正的能在一起快樂的“談天說地”以至謀劃一些共同事業的朋友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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