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7 20:21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通訊員 鐘李佳 葉方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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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雞”“捕魚”的遊戲,讓許多人沉迷,不過,玩“捕魚”不過8個月,竟輸掉上百萬元的人民币,這讓玩家不禁倒吸一口冷氣。這究竟是遊戲,還是賭博?且聽辦案民警分說。
為賺遊戲币兌現,8個月輸掉上百萬
2018年12月11日,市民葉先生來到龍泉市公安局報案,稱自己在網絡遊戲中輸掉了100多萬元人民币。據葉某回憶,2017年他在網上發現了一款名為“集結号捕魚”的遊戲,一開始,他隻是每次通過官網客服購買300元左右的遊戲币玩玩遊戲。直到有一天,有個微信名為“小仙女”自稱是遊戲客服的人主動加了他的微信,并說從她那買遊戲币比官網便宜,而且赢了遊戲币還可以到她那兌換現金。于是,從2018年1月起,葉先生就向“小仙女”購買遊戲币,每次都是上千元。可沒有想到,葉先生在遊戲中卻輸多赢少,大把大把的鈔票泡了湯。但在“小仙女”的不斷誘導下,葉先生卻越陷越深,到2018年8月底,他已經輸掉了114萬元。
原想赢得遊戲币兌換現金,結果卻損失慘重,葉先生殊不知,此種遊戲方式已經成了賭博。
利用遊戲非法開設賭場
接到報警後,龍泉警方高度重視,迅速抽調精幹警力展開偵查,摸清了背後的犯罪團夥及作案方式,并通過研判分析鎖定嫌疑人身份。近日,警方在金華市白龍橋鎮的一處電商工作室抓獲嫌疑人5名,扣押涉案電腦1台,涉案手機10餘部,涉案金額40萬餘元。
犯罪嫌疑人占某和張某是兩名女性,25歲左右,是江西老鄉,也是大學同學,學的是電子商務專業。2017年年底,二人聽說做“集結号捕魚”的客服,給捕魚玩家“上下分”賺差價可以賺大錢(“上分”即賣分給玩家,“下分”則是讓玩家将分數兌現)。覺得上班太辛苦,于是,占某和張某辭去了電商公司的工作,合夥成立了一家電商工作室,添加了一些“捕魚”遊戲的QQ群,并在網上購買了“上下分”的軟件,工作室開始運作。
起初,二人通過在遊戲群内發布“上下分”信息,主動加遊戲玩家為好友進行推銷宣傳,漸漸地,遊戲玩家就開始相互介紹到她們這裡買賣分數,工作室的“生意”也越來越紅火。2018年3月,二人實在忙不過來,便招了5名員工做客服。從2018年至案發,該團夥從中獲利40萬餘元。
目前,兩人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龍泉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說法
該款“捕魚”遊戲本身沒問題,而遊戲中的“上下分”為何演變成了賭博,辦案民警解釋:
在法理層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于刑法第303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遊戲和賭博如何區分,要看遊戲代币是否可以反向兌換。此案中,玩家不僅可以買分,還可以通過該團夥賣分,将遊戲分數兌換成人民币,因此具有賭博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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