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退休時,年齡是以身份證,還是以檔案為準?對退休待遇有何影響?
目前,我國退休制度規定的退休年齡是男性為60歲,女職工50歲,女幹部55歲,符合條件的特殊工種、生病職工等特殊群體可以按規定辦理提前退休。衆所周知,企事業單位辦理退休一般都需要提供個人人事檔案,那麼在辦理退休時,若出生日期在身份證上和本人檔案裡的記錄不一緻,年齡到底是按照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還是按照檔案記載并認定的出生日期呢?不少人辦理退休時因此受阻感到十分困惑,下面我們具體來看看。
第一,為什麼會存在不一緻的情況
如今參加工作審核十分嚴格,一般不會出現身份證和檔案記錄不一緻的情況,但是對于目前辦理退休的60後70後那幾代人來說,出生日期審核并沒有這麼嚴格,有的檔案裡存在多個不同的出生年月,也是很常見的,和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不一緻更是常見。主要有三個原因。
首先是因為身份證和檔案出現的時間不同,檔案早于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是在1984年才開始正式實行的。所以那個時候對出生日期的記錄和審核并不嚴格,存在随意性。其次是人為更改,改年齡有三個目的,一是當時為了符合招工招幹的年齡要求,因為不改小就被擋在門檻之外。二是為了有更大的發展空間,比如有的科級幹部一般50歲就要退居二線,而在職領導待遇往往更好。三是可以推遲退休,能夠享受更長時間的在職待遇。最後可能由于填寫失誤。因為那時候通常是紙質辦公,多數資料需要手寫,且沒有電子檔,也沒有聯網,人不是機器,出現失誤也是難免的。
第二,辦理退休時,年齡是以身份證,還是以檔案為準?
關于這個問題,國家有明确的規定,我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号)規定,“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緻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所以,辦理退休時,年齡認定也是以檔案為準的。
這一方面是因為檔案早于身份證出現,另一方面,第一張入職表一般是自己填寫的,若年齡與實際不符,一定是有什麼需要,比如為了滿足招工年齡,所以退休按照第一張入職表作為退休依據是正确的。畢竟甘蔗沒有兩頭甜,享受了參工時的好處,就不能退休也享受好處了。
第三,對退休待遇有何影響
以檔案年齡辦理退休,對退休待遇最直接的影響就是辦理退休時間的早晚問題,若檔案年齡小于實際年齡,則會推遲退休,推遲享受退休待遇;若檔案年齡大于實際年齡,則可提前退休,提前享受退休待遇。
不過由于退休時間不同,其工齡、繳費年限、繳費額,以及養老金的計發基數、計發月數等都會有所不同,自然養老金的多少也不同,一般來說,在政策不變的情況下,退休越晚,退休待遇越高,不過在職時繳費也更多,工作年限也更長,也就是說付出越多,回報就越多,也是很公平的,所以盡管辦理退休年齡以檔案時間為準,但也有益處,畢竟有的人到了退休年齡也不想退休,主動申請延遲退休。所以隻要年齡相差不是太多,大家也不必過于擔心,按照要求辦理即可。
總的來說,如今不管什麼原因,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應該認真準确地填寫,不要讨巧、僥幸,以免到了老年退休的時候,造成類似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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