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介紹,2022年7月1日起,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準,從每人每月133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420元,增加90元。本次調整的社會救助标準還包括民政定期定量補助對象救助标準、特困人員供養标準、低收入困難家庭申請專項救助收入認定标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的救助标準等。詳見↓
01 調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準
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準,從每人每月133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420元,增加90元。
02 調整提高民政定期定量
補助對象救助标準
1.重殘無業人員、司法老殘等3類對象,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準的1.3倍調整,從每人每月1730元調整為1850元,月增加120元。
2.散居歸僑、因公緻殘知青等7類對象,在原救助标準基礎上,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準增幅同步增長,每人每月增加額在150元—370元之間。
03 調整提高特困人員供養标準
本市特困人員供養标準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準的1.3倍,從每人每月1730元調整為1850元,月增加120元。
04 調整提高低收入困難家庭
申請專項救助收入認定标準
本市低收入困難家庭申請專項救助經濟狀況認定标準中,收入标準調整為: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840元,其他标準仍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05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
就業人員收入豁免标準保持不變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就業人員收入豁免标準為每人每月870元,與去年标準保持不變,進一步鼓勵申請社會救助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人員積極就業。
06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
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救助标準
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高救助标準,從每人每月1730元調整為1850元,月增加120元。
資料:市民政局
編輯:黃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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