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是基石尊重是永恒?●本報記者李良因十大重倉股與基金名稱的迥異,部分主題基金近期被推上風口浪尖,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信任是基石尊重是永恒?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本報記者李良
因十大重倉股與基金名稱的迥異,部分主題基金近期被推上風口浪尖。
業内激辯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對于主題基金或行業基金的合同中所界定的投資範圍,基金公司是否有自由解釋權?二是如果基金經理在實際操作中,為了業績而突破合同約定,擅自變更投資範圍,是應被稱許,還是應被懲罰?三是對未按照基金合同約定進行投資操作的基金産品,持有人是否有權索賠?
其實,從本質而言,這三個問題可以合一。歸根結底,讨論的就是“公募基金應該如何正視自己的契約精神”。
衆所周知,投資者的信任是公募基金行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命脈。但極少有人會去深究,這份信任的基石,其實源自那一紙薄薄的基金合同。一份基金合同,會明确産品類型、投資範圍和比例限制、投資方法、業績比較基準等核心條款,而在法律的保護下,這些核心條款不可擅自更改——這便是基金投資中最大的“确定性”。正是因為存在“确定性”,投資者才會有足夠的信任,根據自己的風險偏好,将資金委托給基金公司運營。
所以,恪守基金合同的契約精神,呵護好這份“确定性”,是公募基金行業能否健康發展的關鍵要素。公募基金需要正視自己的契約精神,這與職業道德有關,與業績排名無關。
但從近期持倉情況來看,一些教育主題的基金産品,重倉的幾乎是清一色的新能源股;一些互聯網主題的基金産品,竟一猛子紮進了白酒股的池子。這些行為,無論從哪個角度去評判,都很難讓人信服地說:這沒有違背契約精神。事實上,基金公司往往在基金合同中留了“後門”,在投資範圍設定和投資主題定義上埋下伏筆,為基金經理投資約定主題外的行業和股票大開方便之門。基金公司可以用文字遊戲去辯解,将這類行為強行視為遵守了合同約定,但是,投資者卻未必願意成為這種辯解的犧牲品。
道理很簡單:絕大部分投資者,并不具備專業投資知識,他們往往會根據産品名稱或者基金公司的宣傳,來界定自己所買基金産品的屬性和投向。也就是說,買了教育主題基金的投資者,本能的認為,基金産品重倉的一定是教育行業;買了互聯網主題基金的投資者,也絕不會認為,自己所投資的,其實是一水兒的白酒股。在這種認知錯位下,如果基金業績不錯,投資者會覺得僥幸;但如果基金業績糟糕,投資者的信任就會崩塌。
無論是誰,在挂着“羊頭”的攤位上吃到了“狗肉”,哪怕是價格相差無幾,内心都會充滿怨言。這與肉質無關,消費者厭惡的,隻是那種帶有欺騙性質的小伎倆。
古人教導我們,行事切莫“撿了芝麻,丢了西瓜”。而從公募基金業的長遠發展而言,打“擦邊球”獲得的短期耀眼業績,以及所帶來的規模利益,其實隻是一顆芝麻,築牢投資者對基金行業、基金公司乃至具體基金産品的長久信任,才是真正的大西瓜。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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