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結婚10年了,兩個人攜手起來的婚姻。
兩年多前,有一次,吵完架,她就和幾個男的一起,喝酒聊天,玩到半夜。
他發現之後,不能接受,然後傾訴,離婚。當時,因為不是什麼原則問題,沒有判離。
按理說,如果他真的想離,再等6個月,再次起訴,一般就離掉了。後來,他就外出工作了,也沒有提離婚的事情了。兩個人就沒有聯系了。
這一斷聯,也就兩年的時間。這兩年,他想了很多,想想還是不要離婚了,畢竟還有一個孩子,他不想讓孩子遭罪。
去年,他回家過年前,加了她的微信,問她在哪裡,想讓她回來過年。她說她欠了某呗14000多元,想讓他幫還上。他很生氣,覺得一聯系上就要還錢,她的目的讓他不安。他說,他準備買房了,說這兩年,孩子都是父母在帶,開銷也都是他在承擔,手裡并不寬裕。然後還反問了她一句,問她不是也有工作嗎?意思是,應該有收入,為什麼要透支呢?
她也沒有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後來,他想想,也就幫還上了。畢竟夫妻一場,而且還想繼續生活。就沒有再問她,就幫她還上了。她回家了,過年期間還可以,然後兩個人一起看房,買房。
但好景不長,兩個人又會因一些瑣事吵架,動不動就吵起來。一吵架,她就不讓他碰,分屋睡,用拒絕的方式懲罰他。現在,兩個人還繼續在一起生活,隻是成了一個房子裡最熟悉的陌生人了。她的手機不讓他碰,也有密碼他打不開,也不怎麼溝通,純粹是各過各的。他除了表面上有個老婆外,其實,跟沒有一樣。
他不知道,這樣原本兩個人的婚姻,卻是一個人在過的狀态要不要繼續下去?
現在的他們,互相看對方不順眼。他找她談,談不了,溝通不好。說離婚,也都不願意去提。他不知道,她的心到底是怎樣想的?不放手,也過不好。為什麼要這樣糾纏下去呢?
他很迷茫,不知道,要不要再次起訴離婚,或者就這樣過下去,或者該怎麼辦?
……
兩個人的婚姻,一個人在過,很多人的狀态都是如此。一方不配合,也無所謂,不管是犯錯的一方,還是被傷害的一方,一旦陷入這種軟硬不吃的狀态,婚姻真的就陷入了兩難的境地。
但是,其實也不是沒有解決的辦法,之所以一個人覺得難,往往是因為自己的内心糾結,不想放手,又看不到希望,所以才難。所以,被動的永遠都是那個在乎的人。不在乎的人,或者無所謂的人,或者拿捏住了對方,吃定了對方的人,他才掌握了暫時的主動權。但真實的主動權,其實還是在那個在乎的人身上,當他看不到希望,或者放棄努力的時候,就是婚姻徹底失敗的時候。
所以,任何不想婚姻失敗的人,都不要心存僥幸,都不要以為你拿捏住了對方,就可以肆無忌憚地去任性傷害,總以為他不敢選擇。一旦選擇,那麼就沒有回旋的餘地了。在乎你的人心死,就是絕望。
兩個人的婚姻,一個人在過,累的是彼此。如果不愛可以放手,如果不放手,就要攜手。這種,若即若離,冷暖相間,或者一個人不配合的狀态,傷了對方,也搭上了自己!其實,真的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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