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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喪葬的習俗源遠流長,但是,我國幅員遼闊,各地喪葬的習俗也不盡相同!在北方地區,講究“落葉歸根”,過去農村多為土葬,家中老人過世後,依據各地的祖制,舉行儀式!比如我們常見的,引魂、潑湯、路祭、圓墳等等,在北方的農村,一旦選定好墳地,安葬完成後,一般沒有很嚴重的問題,墳墓的位置是固定的,除非遇到拆遷,或是一些其他的原因才進行“遷墳”!但是,在南方的一些地區卻存在着這樣一種風俗!
這種流傳在南方地區農村的俗語,又稱為“複葬”或二次葬!一般情況下,在過去的農村,老人過世三年後,要把墳墓起開,将老人的屍骨取出後進行重新的安葬,有些地區,複葬的次數有多次!農村的這種“奇怪”的風俗,自古就有,據了解在南北朝時候,就有這種風俗了,但是人們對于這種習俗的了解,全靠了“考古學”的佐證。
在南方的一些農村,當一個家庭中禍事頻發,多災多難時,就會想到祖輩墳墓不安,可能在墳墓的選址中出現了問題,就會進行“複葬”,在複葬的過程中,家中的子女會将埋葬多年的先人,開棺取骨,但這可不是盜墓,這是一種風俗,待子女清洗幹淨後會将其進行重新的安葬!
其中,對于“複葬”的次數也多有不同,也是根據各地風俗來定,有的地方三年後複葬,而有的地方是5年或7年等等!
但是,不管是北方地區農村的“遷墳”,還是一些南方地區的“複葬”,有一點需要注意,就是不能在陽光照射下進行,必須舉黑傘或用棉被撐起在進行!而在“遷墳”或“複葬”的全過程中,都必須進行遮擋!
【豬友巴巴】服務三農,專注農村,對于南方一些地方,“複葬”的風俗,你了解多少呀,歡迎大家在留言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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