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商務廳等印發的《江蘇省成品油流通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規定,設區的市和縣(市、區)城區、鄉鎮型加油站與最近加油站(點)的車行距離不低于1.8公裡;道路型加油站設置,同側兩站間最短車行距離不低于15公裡。
2021年12月,江蘇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江蘇省成品油流通管理辦法》并于今年3月起實施,這是規範成品油行業的第一部地方性行政法規,《實施細則》據此制訂。據介紹,成品油零售網點設立要考慮各地經濟、人口、汽車保有量、城鎮化進展、替代能源發展趨勢以及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等因素。《細則》要求設區的市和縣(市、區)城區、鄉鎮型加油站的服務半徑不低于0.9公裡,即與周邊最近加油站(點)的車行距離不低于1.8公裡;道路型(國省道、縣鄉道)加油站,同側兩站間最短車行距離不低于15公裡;按照道路交通有關規定車輛不能通行的,對側兩站間不作間距要求。
據江蘇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公布的數據,到今年9月,該省機動車保有量達2460.48萬輛(不含拖拉機)。相比此前,本次《細則》在加油站間距标準上有所調整,此前城區加油站的服務半徑不少于1.5公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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