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收繳的涉事電動車車牌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張波張亞林文圖
本報訊“喂!110嗎?我要舉報有人懸挂假牌照。”接警人員:“咋看出是假牌照?”“他的牌照是豫G好幾個8!”接警人員:“幾個8?”“豫G好幾個8!”接警人員:“到底幾個8?”“就是豫G好幾個8!”這本是網絡上流傳的一個段子,不過今天上午,這個段子成真了!
12月21日上午,新鄉交警鐵騎隊隊員沿向陽路自東向西進行正常路面巡邏。8時19分,鐵騎隊巡邏到向陽新村附近時發現一輛懸挂“豫G好幾個8”号牌的電動車,鐵騎隊員随将該車輛攔停。
懸挂“豫G好幾個8”号牌的機動車是輛電動四輪車,駕駛員為一中年男子。對于突然被攔停,該中年男子一臉茫然。直到鐵騎隊員指出他的車為何懸挂“豫G好幾個8”号牌?該男子忙解釋稱,車輛為其侄子所有,自己隻是臨時有事借用,号牌是買車時送的。
鐵騎隊員王靖仁告訴記者,按新鄉市市區電(機)動三、四輪車限行規定,自2018年9月20日0時起,每日早7時至晚8時,這種電(機)動三、四輪車在市區内是禁止通行的。經檢查,該機動車未按規定懸挂機動車号牌。同時,該駕駛員還存在駕駛車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違法情形。随後,鐵騎隊員将車輛引導到新鄉市交通管理支隊,進行暫扣,對于駕駛員的違法情形也将依法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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