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英傑 圖文
在農村,向來講究宗譜輩分,它是家譜文化的一部分。
尊輩守禮作為倫理道德的重要内容,衡量着一個人的道德修養。在農村的諸多事務中,輩分高低有着不同的行為規則,輩高者擁有更多的話語權,理應受到尊敬。
有時,輩分與年齡之間也存在着較大的懸殊。走在農村的街巷,冷不丁地會看到留山羊胡的老人喚玩尿泥的男崽為“爺”,拄拐杖的老太呼紮小辮的女娃為“姑”。俗話說“搖籃裡的太公,八十歲的孫子”,輩分使然,不足為奇。
在過去,農村流行早婚早育,再加上“人多力量大”、“早成家早抱娃”的傳統婚育觀念,一家生七八個孩子是常有的,兄妹中老大與老幺年齡相差一二十歲也不稀奇。有時兒女結婚了,當娘的卻還在坐月子,如此,也就無怪乎什麼“叔侄同年,甥比舅大”的現象了。農村亦有“窮大輩”一說,同宗兄弟有貧賤,家窮的娶妻生子往往會晚一些,一大把年紀才讨上老婆生下娃,這一家的輩分自然就會大。同宗族如此,非宗族之間的輩差就更複雜難算了。
輩高的說話管用,但輩低的也有自己的“特權”,有時他們也會故意“犯上”,比如結婚鬧洞房,他們可以肆無忌憚地搞惡作劇,向新媳婦說一些葷言孬語。而作為一個大輩的人,絕不可以去晚輩們的洞房瞎胡鬧,撩逗晚輩的媳婦,如若壞了規矩,必遭鄉鄰嗤笑,成為坊間談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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