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常在進行一些比較正式的事務交接的時候,會需要簽署合同,但有時也會簽署協議,那麼合同與協議究竟有什麼區别呢?我們接下來就一起來了解一下。
合同的特點是明确、詳細、具體,并規定有違約責任;
而協議的特點是沒有具體标的、簡單、概括、原則,不涉及違約責任。
從其區别角度來說,
協議是簽訂合同的基礎,合同又是協議的具體化。
合同與協議是兩個既有共同點又有區别的概念,不能隻從名稱上來區分,而應該根據其實質内容來确定。
來源網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的定義和身份關系協議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接下來我們舉個實例來學習一下:實習協議與勞動合同的區别。
實習協議指在校學生通過參加實習單位的實際工作進行實踐學習,明确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确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
畢業前學生有意實習,單位接納實習,雙方可簽訂實習協議,進入實習階段,而實習階段的主要目的是實踐學習,供雙方加深了解的機會,并不代表未來會建立勞動關系。
應屆大學生畢業前後往往要簽署兩份協議:實習協議和勞動合同,但是不少學生都不能區分兩者的關系,這往往會造成學生們進入企業後吃虧的情況。
來源網絡
許多初入職場的大學生,對于個人未來職業規劃還沒有太明确,許多人還是想着考一個公職,所以聽到實習協議可以保留應屆生資格,都選擇簽署了實習協議。但後來放棄公考的想法,想要留在公司工作時,卻因為實習協議保障力度不夠,遲遲不能轉正,最後還是無可奈何的選擇離職。
因為大家在入職前一定要看清自身需要簽署的合同或者協議的标題内容到底是什麼,免得未來悔之不及。
希望以上内容能給你帶來幫助。如果你還有其它問題,可以點擊下方咨詢按鈕,進入小程序詳細咨詢。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