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有二十四孝的說法,就是指中國曆朝曆代最著名的二十四個孝子奉養父母的故事,其中一個叫做個“郭巨埋兒”,關于郭巨的故事《二十四孝》原文是這樣記載的的:
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可再有,母不可複得。”妻不敢違。巨遂掘坑三尺餘,忽見黃金一釜,上雲:“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郭巨埋兒
上面的文字翻譯成白話文就是:郭巨家中貧窮,他有個三歲的兒子,郭巨發現老母親将自己的食物給孩子吃,郭巨是個孝子,擔心這樣母親會挨餓,就和妻子商量說:“咱家很窮不能給老母親吃好吃的,現在母親又将食物給孩子吃,我們不能因為孩子讓母親挨餓,不如将這孩子埋掉。畢竟母親隻有一個,孩子還可以再生!”
要埋兒子居然還笑得出來
這個故事曆來被奉為孝順父母的經典,至于挖到皇黃金應該純屬虛構,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郭巨為何要将親生兒子埋掉呢?對這種殘忍的毫無人性的做法我不敢苟同,如果真的是貧窮養不起老母親,可以将孩子送給别人家養活,不至于将孩子埋在地底下殺害孩子吧?郭巨這種行為隻能有兩種解釋:1、沽名釣譽;2、喪心病狂;無論是哪一種,郭巨都不是個真正有擔當的男人和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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