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糾紛在現實生活中比較常見,一般來說承租方都相對比較弱勢,尤其是遇到某些黑心房東,租戶更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尤其是租房做生意時,不僅房租貴,而且合同條款複雜,如果不太重視房屋租賃合同條款,輕則吃個小虧,重則很可能要房财兩空!畢竟隔行如隔山,都要求大家去研究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條款也不太現實。所以郭律師建議大家可以讀完這篇文章以後,再去網上找一篇差不多的房屋租賃合同模闆,結合文章中總結歸納的注意事項進行修改和調整,這樣也可以規避很多法律風險。
一、确認出租方是否有權出租房屋
現實生活中房屋出租方不一定都是房主本人,還可能是二房東、三房東等情形。而辨别他們是否有權出租最好的方法就是看一下房産證上載明的房屋所有權人與簽約方是否一緻。如果出租方是房主本人時,記得留存一下房産證複印件和房主身份證複印件。如果是二房東、三房東時,記得跟他們索要跟上一家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以便于确認他們是否有轉租權。
二、弄清楚房屋是否存在被抵押或被查封情形租房子自己居住時候,影響不是太大。但是如果租了一個抵押在先或者被查封的房子時,就非常頭疼了。因為房子是随時可以被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而且還能要求你無條件騰退房屋,因為房子是随時可以被抵押權人優先受償,或者被法院查封拍賣,你除了配合騰房,别無他法。畢竟房子抵押在先時,是不受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保護的。
三、房屋租金支付條款要約定清楚
房屋年租金是多少,每年是否有遞增,租金支付周期是多久(例如:半年付還是年付),租金收款賬戶是否寫清楚,每次租金支付的時間節點是否約定明确等等。
四、房屋押金的交付及返還條款也同樣重要雙方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約定房屋押金的具體金額及支付時間,因而且一定要明确約定,押金在什麼情況下必須全額返還,在什麼情形下才能扣款。另外郭律師建議在合同裡寫一句話:如承租方違反合同約定需賠償出租方違約金時,該押金沖抵等額違約金。
五、房屋交付驗收條款要約定明确
從承租方角度而言,最好先收房,再付款。如果出租方不同意,就當天收房驗收的同時再付款。盡量别有時間差,否則遲則生變,容易産生很多變數。另外租賃雙方在交接房屋時,盡量要把房屋現狀、附屬設施設備、水電燃氣費、裝修情況驗收情況等都寫清楚,由雙方簽字确認,配合照片或者視頻使用效果更佳。
六、房屋租賃期限盡量别寫一年如果是租房子做生意,而且需要重新裝修,房屋租賃期限盡量三年以上,别一年一簽,要不然有的不良房主看你生意好,坐地起價,漲租金,你不同意就不租給你房子了。合同裡約定一下是否有免租期,如果有的話要約定清楚免租期的具體起止時間。
七、房屋水電燃氣費、物業費、取暖費的收費标準及承擔主體要約定清楚
在收房前,一定要弄清楚,該房屋是否有水電燃氣費、取暖費之類的費用陳欠。同時也要約定清楚租賃期間的各項費用标準,房屋租賃費稅由誰承擔,以及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哪些費用。
八、房屋裝修範圍,是否需要恢複原樣應當約定清楚一般而言,租房經營都需要重新裝修,如果沒有詳細約定,就可能會出現裝修改造過程中,房主這個不同意拆除,那個不同意安裝的情形。也可能會出現,解約時候房主要求你恢複原狀,否則就要經濟賠償的情形。建議承租方在合同裡約定:退租時,承租方無需恢複原狀,現狀交付即可。
九、房屋日常修繕維護要明确約定
房子在使用過程中難免會出現漏水、返潮、牆皮脫落、管線老化等情況。如果在租房子的時候沒有明确約定由哪一方負責房屋的日常維護修繕,将來不僅容易産生互相推诿的情形,還非常容易産生争議糾紛,郭律師建議還是明确約定房屋日常修繕維護由哪一方承擔。
十、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要約定清楚建議在合同裡把合同的解除情形,免責解約情形,以及違約賠償金都約定清楚。詳細約定剩餘租金及押金什麼解約前提下需要返還,什麼情形下不需要返還。詳細約定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都包含哪些情形,最好要有明确的計算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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