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四部門聯合出台7項措施激發教師隊伍活力
完善教師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2022-03-26來源:大衆日報 03版
□記者 王原 報道
本報濟南3月25日訊 今天,省教育廳、省編辦、省财政廳、省人社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管理的若幹措施》(下稱《措施》),通過完善教師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嚴禁違規抽調借用中小學教職工等7項具體舉措,提高教師隊伍管理效能,激發教師隊伍活力。
《措施》要求,全面推行教師崗位分層逐級競聘,崗位競聘應明确任職年限、能力水平、課時量、教學實績等要求,突出課時量和教學實績剛性要求,課時量達不到省定最低标準和教學實績長期較差的,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不得參與競聘高一級專業技術崗位,年度考核結果不能評為優秀檔次,在續簽聘用合同時可轉崗或低聘。
完善教師績效工資分配辦法。自2022年起,各地中小學核定的績效工資增量全部納入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縣級财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核定中小學教職工績效工資總量,教育行政部門結合編制、崗位等情況具體核算分配各學校績效工資數量;學校要完善内部績效考核評價和分配辦法,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比例應不低于70%;學校按照教職工崗位考核等情況對獎勵性績效工資進行具體分配時,要有效體現課時量和工作實績,其中用于課時量和教學實績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占比應不低于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70%。
《措施》強調,教育管理機構及其他非教學單位不得與中小學校混崗,不得占用教職工編制。嚴禁有關部門(單位)未經縣級以上黨委批準抽調借用中小學教職工。借用中小學教職工參與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任務的,由借用部門(單位)向縣級以上黨委提出申請,研究同意後方可實施,借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半年。
嚴禁中小學長期空編、大量空編。嚴禁各地政府違規使用編外教師,嚴禁中小學自行聘用代課教師。因培訓、病休、生育等造成教師臨時性缺員的學校,先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調配予以解決,确實難以解決的,經縣級以上政府研究後,采取政府購買教學服務的方式予以解決,所需經費由同級财政足額保障。
優化鄉村學校布局和師資配置。各地要結合本地人口分布、地理條件、交通條件、城鎮化進程和生源人口流動等情況,在“積極穩妥、應留必留”的前提下,通過加強公辦寄宿制、校車接送服務等措施,對鄉村小規模學校和教學點進行撤并整合。推行學區内跨校走教制度,解決學科性、結構性缺員矛盾。嚴禁各地采取考選的方式遴選鄉鎮優秀教師進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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