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觀群怨,漢語成語意思是指詩的社會功能。出自《論語 陽貨》。
原文
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
注釋
(1)興:抒發情志。
(2)觀:觀察(社會與自然)。
(3)群:結交朋友。
(4)怨:諷谏怨刺(不平之事)。
(5)迩(ěr):近。
“興”:孔安國注:“興,引譬連類。”朱熹注:“感發意志。”就是說詩是用比興的方法抒發感情,使讀者感情激動,從而影響讀者的意志;“觀”:鄭玄注:“觀風俗之盛衰。”朱熹注:“考見得失”,就是說詩歌是反映社會現實生活的,因此通過詩歌可以幫助讀者認識風俗的盛衰、政治的得失;“群”:孔安國注:“群居相切磋。”朱熹注:“和而不流。”就是說詩可以幫助人溝通感情,互相切磋砥砺,提高修養;“怨”:孔安國注:“怨刺上政。”是說詩可以批評指責執政者為政之失,抒發對苛政的怨情。
譯文
孔子說:“同學們怎麼不學<詩經>呢?<詩經>可以激發情志,可以觀察社會與自然,可以結交朋友,可以諷谏怨刺不平之事。近可以侍奉父母,遠可以侍奉君王,還可以知道不少鳥獸草木的名稱。”
讀解
這是對詩歌社會作用最高度的贊頌。
現代詩歌批評所津津樂道的認識、教育、審美三大作用,在孔子的這段話裡實際上都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
在孔子的時代,《詩經》簡直就是一部無所不包的百科全書。所以,聖人不僅以詩禮傳家,要求兒子孔鯉學詩學禮,而且在這裡又一次号召所有的學生都好好地去學詩。正是由于孔子的大力提倡并親自删削編定,《詩三百》才名正言順地成為了《詩經》,成為儒學的重要經典之一。也正是在這個基礎上,才有《毛詩序》那一段著名的更為熱情洋溢的頌詞:
“故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詩。先王以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
總括來說,“興觀群怨”對文藝的社會功能作了全面概括,即根據文藝的特點,指出了文藝具有美感作用,認識作用和教育作用。但孔子的目的是為了“事父”、“事君”,有其鮮明的階級局限性。孔子的“興觀群怨”說,對後代産生深遠影響,從司馬遷到王夫之,曆代許多理論家都承揚這一思想,都給予高度評價。王夫之曾說:“興、觀、群、怨,詩盡于是矣。”認為孔子這一觀點把詩的所有内容都說全了,這種評閱雖為過分,但确實指出了“興觀群怨”說在中國文學批評史上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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