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4 15:26 | 浙江新聞客戶端 記者 李華 通訊員 李智
近日,歐盟RASFF(食品和飼料快速預警系統)通報中,我國一款尼龍鍋鏟芳香胺遷移量檢測結果為15.2mg/kg,遠遠超過歐盟法規規定要求,遭到退回。據統計,今年以來,歐盟RASFF系統共通報我國因芳香胺遷移量而不合格的産品有6起,是我國食品接觸材料産品被通報的主要原因之一,給企業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
據了解,芳香胺是一類典型的有毒有害物質,可通過皮膚、胃腸道和呼吸道進人人體,導緻機體細胞的功能和結構發生變化,嚴重者可引發人體輸尿管癌、腎癌、膀胱癌等惡性疾病。
根據歐盟塑料制品最新相關法規要求,在食品接觸材料中禁用芳香胺,其檢出限要求0.01mg/kg。食品接觸材料中芳香胺殘留問題主要來源于以下三點:1.食品接觸産品中的複合包裝材料所使用的粘合劑在一定條件下可能會釋放出芳香胺物質;2. 塑料食品接觸材料原料在生産過程中使用了一些含有芳香胺基團的物質或助劑,這些塑料在受熱等條件下,可能會釋放出芳香胺;3. 為了标識和材料的美觀效果,一些塑料食品接觸材料生産過程中使用了偶氮染料作為着色劑,在一定條件下可分解産生芳香胺。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市場上的尼龍餐具尤其是黑色的尼龍制品,如塑料勺、塑料鏟等很容易遷移出芳香胺,是經常被通報的産品,需要着重引起關注。這些食品接觸産品也是甯波重要出口商品,年均出口額超過5億美元,而歐盟市場占據近三成。
對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企業:一是熟知各國法規,充分了解自身産品輸入國或地區法規标準,歐盟地區與食品接觸材料相關的法律法規繁多且較為複雜,各成員國除了遵守歐盟1935/2004/EC指令之外,部分成員國會針對本國市場的實際情況,轉換成本國的食品接觸材料測試法規标準和法令,比如意大利的FG DM 21-3-73及針對不鏽鋼制品的n.258法令,德國的LFGB法規,法國的DGCCRF 2004-64等,根據不同的材料、不同的使用條件,不同的出口國,其檢測項目、限量指标及測試方法等都存在一定的差異,并且歐盟食品接觸材料法規更新頻繁,越趨嚴格,企業必須随時關注法規的最新變化;二是要加強供應商管理,落實合格供應方評審,不随意從非合格供應方采購,明确質量保證條款,建立完善的關于原輔材料定點采購制度、定期檢測驗證制度以及原輔料變更報告制度,定期對其原輔材料做相關檢測、對供方進行考核及評價,着重對首次使用的原料、新工藝、新配方和新器型等,進行試制和安全衛生控制項目的檢測,确保原料品質;三是要制定嚴格的生産工藝管理,并不斷加大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産品的研發力度,加強與檢驗檢疫等相關部門的聯系,高度關注政府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提早防範,提升自身産品的品質,從而提升"中國制造"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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