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好上了,我們離婚吧。”
1997年,宋丹丹撥通了英達的電話,以極其平靜的語氣告訴對方,自己出軌了。幫對方解脫也是對自己的救贖,在聽到英達“好吧”的答複後,宋丹丹如釋重負。
而英達,在和宋丹丹離婚後一個月,和當時的绯聞對象——梁天的妹妹,《我愛我家》的編劇之一梁歡喜結連理。
就在英達為自己迎得新生,即将開啟美好生活而竊喜的時候,卻發現,自己其實是上當受騙了。
英氏家族英達祖上十分顯貴。
祖父英斂之是清朝額驸,與梁啟超來往密切,參加過“戊戌變法”,是《大公報》和北京輔仁大學的創辦者。
往下面去,英斂之的兒子英千裡,是馬英九和餘光中的老師。
而女兒英茵則是上海知名演員。除此之外,英茵還有一個特殊身份,那就是“秘密工作者”,電影《風聲》中周迅飾演的顧曉夢,就是以英茵為原型。
再往後,英千裡的兒子、英達的父親英若誠,有翻譯家、演員、導演等多重身份,還曾當過文化部副部長。
承蒙祖輩有德,英達從小就是北京城的名人,自然走起路來也順暢不少。
北大畢業,因為高度近視被從戲劇學院導演系調劑到心理學,英達在1985年趕上國内第一波留學熱,遠赴美國學習戲劇。
當時,和英達一起起飛的,還有英達的第一任妻子——自己的北大校友。本着對人家姑娘負責任的原則,英達在出國前和姑娘把證給領了。
可誰知,英達出去時是“雙人遊”,回來後就立馬變單身漢。
英達留學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到國外學習表演文化,任務隻要一完成,就立馬回國。
那時,回國對英達來說是最好的打算,但對他的妻子來說,留在國外的前途更大。人各有志,和當初領結婚證一樣潇灑,英達和妻子和平分手。
一見如故1987年,英達回國,沒多久就在排練話劇《縱火犯》的現場遇見宋丹丹。那時,宋丹丹也剛剛離婚,已經是國内小有名氣的演員。
郎才女貌,感情經曆又極其相似。兩年後,兩人低調完婚。
英達身為家中獨子,從小過的是極其悠閑的日子,這就導緻婚後,生活的重任全部都壓在宋丹丹一個人身上。
再加上1989年,宋丹丹因為春晚上的一部小品——《懶漢相親》火遍全國,事業迎來上升期,也就理所當然的成為家中的經濟支柱。
除了要操心柴米油鹽,還要負責賺錢養家。宋丹丹在回憶起這段婚姻的時候曾說,家裡即便是壞了一個燈泡,英達都要等到自己回去換。
但即便是如此,宋丹丹依舊是累并快樂的。
英達出身傳統家庭,家境富裕,從小就心高氣傲。但此時,和宋丹丹相比,英達可謂是落了下風。
當時的英達和宋丹丹還是一派祥和,恩愛有佳。可若幹年後,英達找人寫了一篇文章,叫做《把大樹栽在花盆裡起根就是錯的》。
這篇文章曾被宋丹丹理解為,英達把他自己比喻成大樹,而宋丹丹則是那盛不起大樹的花盆。
但後來,英達解釋道,自己從來沒有說誰是大樹,誰是花盆。言下之意,是宋丹丹成長的過快,快到他這個花盆已經盛不下了。
婚姻危機
1993年,英達聚集了一幫好友——梁天、梁左、梁歡三兄妹,文興宇老師、關淩以及妻子宋丹丹,一起制作出了内地第一部情景喜劇——《我愛我家》。
這部劇的播出,成就了英達,同時也讓宋丹丹的事業更上了一層樓。而兩人的婚姻,也在此時出現了第一次危機。
英達和梁歡好上了。宋丹丹初次聽聞這個消息時覺得好笑,怎麼可能,梁歡和兩個哥哥可以說是共用一張臉,除了比自己年輕外,好像也找不到其他優點了吧。
但情人眼裡出西施,英達偏偏就好這口。用英達的話來說,“男人看到在某個方面比較出色的女人,就會産生這樣一種心理,那就是把她網羅到自己家來。”
對于英達而言,“宋丹丹的丈夫”和“英若誠的兒子”一樣讓他覺得可恨。和鎂光燈下光芒萬丈、名揚四海的宋丹丹相比,才華出衆,但又活動在幕後的梁歡,似乎更能滿足英達的大男子主義。
但礙于家教森嚴,祖上将離婚視為家醜,英達的父親對離婚一事極為反對,于是,宋丹丹和英達的關系就一拖再拖。
從一開始的争吵,到後來演變成冷暴力和幹脆夜不歸宿,宋丹丹終于忍不下去。于是非常迅速的找了一個男人戀愛,三天後,宋丹丹打電話給英達,告知他實情,提出離婚。
離婚當天,宋丹丹還曉之以情,說自己都已經坦白,希望英達也能老實交代他和梁歡的關系。
但偏偏,英達還是一口否認,甚至還反問宋丹丹:“你覺得可能嗎?”孰不知,宋丹丹已經看到,英達不小心落下的呼機上,有梁歡的留言:辦的還順利嗎?你什麼時候回來。
上當受騙離婚後一個月,英達和梁歡火速結婚。而宋丹丹,也在同年8月25日,和相識不到一個月的老公,一個被宋丹丹親切的成為老趙的男人領了證。
英達娶梁歡,本來是看上她的編劇才華,才女身份。然而,就在英達為了夫妻合璧,天下無敵的光明未來憧憬,想要在演藝事業上大展拳腳時,梁歡卻宣布封筆。
不僅不給英達寫,就連别人上門求梁歡出山,梁歡還頗為理直氣壯的說:“英達找我我都不寫,您就算了吧。”
不僅放棄編劇事業,梁歡在家也不是家庭主婦。每天不到十一點不起床,餓了就起來找點東西吃。
“我連梁歡做的一頓早餐都沒吃過。”和上一段婚姻“衣來張口飯來伸手”的待遇比起來,英達還要親自下廚。
後來,英達在自己的文章中,将其形容為一個“失策”:本來打算和她一起賺錢,這下好,她不但不自己賺一分錢,還要我賺錢養活她。
可能惡人天生就要惡人磨,一味的接受别人的好是非常容易且極易不被珍惜,而隻有對比後,才有體會,知道自己之前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愛屋及烏的另一個極端,英達不喜歡宋丹丹,所以連同和宋丹丹所生的兒子巴圖也一并讨厭。
和宋丹丹離婚時,巴圖才7歲,當時巴圖尚不知英達和宋丹丹感情已經破裂,隻是單純的想要爸爸帶自己出去玩,卻遭到英達的嚴正拒絕。
後來慢慢大一些,巴圖想要主動修複父子關系,曾問過英達要電話号碼,也同樣被回絕。
對此,英達的解釋是,離婚後就不該再有任何聯系,他和宋丹丹不能再當朋友。
這不禁讓人想起,當初王菲和窦唯離婚時被記者問到,有沒有想好以後要給窦靖童找個什麼樣的爸爸。
王菲當時的答複是:“童童有她的爸爸,我要找的隻是自己的伴侶。”
英達似乎忘了,父親和丈夫本就是兩個不同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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