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對轄區的遛犬不拴犬繩、養犬不挂牌、飼養禁養犬種等行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行動開展以來,已查處無證養犬行為30起,其中對一戶養多犬行為處50元罰款。
典型案例一:
2022年8月5日14時許,金沙派出所民警對青羊區某小區進行檢查時,發現葉某在該小區内圈養一隻中華田園犬,該犬隻為禁養犬,該地為限養區。
根據《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十九條之規定,派出所民警對葉某處以行政罰款50元人民币。
典型案例二:
8月4日,青羊區公安分局民警發現一名女子同時牽着兩隻狗上街遊玩,立即上前詢問。女子承認兩隻狗均為其所養,最終因違規養狗,被罰款50元。
《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明确規定“限養區内養犬戶每戶限養1隻犬。”
青羊公安提示廣大市民,養犬人應當對犬隻拴養或者圈養,妥善管理犬隻。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強制收容犬隻;養犬人攜犬出戶,應當對犬隻糞便即時清除。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犬吠影響他人正常生活時,養犬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強制收容犬隻。
紅星新聞記者 戴佳佳 警方供圖
編輯 柴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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