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每一個做微商的人都知道,2013年-2018年是微商的發展風口。
并不是說2018年以後微商就不行了。而是在新的《電商法》實施之後,微商的發展會是另一番新的開始。
雖然有專家預測到2023年中國微商從業人員預計達到5200萬,但是你會不會是其中之一,就要看你在《電商法》實施前後,經濟轉型之中是否能夠存活。
相信很多做微商的小夥伴都會對于微商發展的弊端和瓶頸深有感觸。
1、價格不統一,價格虛高
衆所周知,傳統的微商層級較多,從品牌方到大區總代理、市級代理、區級代理、縣級代理以及下面更多的小代理商。
價格是層層加碼,最後導緻價格虛高,消費者不接受,更無法形成持續購買力。
2、大量壓貨,資金壓力大
各層級代理商為了拿到更低的進貨價格、更高的返利級别,往往大量的壓貨。一旦銷量不好,大量的庫存就造成了資金壓力。最後不是被拖死,就是虧本甩賣。導緻了市場價格混亂和微商間串貨的現象。
3、産品資質不全、質量不保證
微商領域品牌多半都是新創品牌,利用産品的新穎賣點去吸引消費者。
這些品牌往往沒有健全的資質、檢測證明。微商本身又是一個不容易監管的地帶,所以消費者本身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微商從業者也很難提供售後。
4、團隊無管理、粘性差
微商團隊上下級之間往往無溝通或少溝通,且團隊架構不清晰,責任劃分不明确。沒有有效的管理。一旦該品牌走下坡路,其微商團隊便會瞬間瓦解,人去樓空。
那麼,微商未來的方向在哪裡?
從現在很多品牌企業相繼把精力投放在微商城、小程序等微社交領域,結合“分銷”“分傭”等社交傳播模式代替傳統的“微商代理制”就可以看出,未來的微商趨勢一定是平台化、規模化的發展。
平台化是微商的一種升級模式,其優勢顯而易見。比如:
1、價格統一
平台的模式是以返利為主,平台上的零售價格是品牌方統一定價。
直接避免了價格混亂的問題。那麼有人會問,平台返利和淘客等以返傭為主的推廣模式有什麼區别呢?
其最本質的區别是,淘客的推廣返利是一次性的,客戶本次購物和下次購物的返利并不是同一個淘客獲取。
而平台的返利模式則是固定。客戶購物後,其返利關系就鎖定在第一個推廣的淘客身上,以後該客戶再次購物,返利依舊在第一次形成返利關系的人身上。
2、平台統一發貨,避免壓貨
這種平台往往隻需要你進行分享和推廣。客服、發貨、售後都是由平台提供,不但避免了壓貨的風險,也規範了客服和售後,提高服務質量。為打造更好的品牌口碑營造基礎。
3、産品資質齊全,質量有保證
平台化的運營方或者品牌方,因為其具有公衆推廣效應,所以其本身具有齊全的資質證書和檢測檢驗報告。
換句話說,平台更注重品牌的長期發展,多以質量優秀的産品作為留住用戶的手段。
4、公司化的團隊管理
微商團隊或個人入駐平台,當個人業績達到标準。平台将協助其組建自己的團隊或成立公司。給個人和團隊一個更高、更好的發展空間和職業規劃。從而使微商不再是“第二職業”、遊兵散将,而是更加職業化、正規化。
誠然,一些微商的銷售模式,已經涉嫌傳銷。一位在朋友圈賣面膜的微商向記者透露,他們的代理商層層疊疊,組織化趨勢明顯,“我們每月的業績并不以銷售多少産品來算,最重要的是看發展了多少"下線"。”
有專家指出,如果微商平台的人員計酬和返點是以邀請加入的人員數量為基礎,那麼就符合傳銷的本質特征。而平台是以銷售業績為基礎,以優質的實物産品為主導,避免了傳銷的性質。
而“耐人兒淘”平台是以品牌産品為主,其零售價全國統一(包含京東旗艦店、天貓旗艦店、線下實體店等)。是微商轉型的優選渠道,其在模式上超越了以往的電商模式、分享經濟,是一種真正零成本創業,以品牌和口碑為基礎,更重視個人職業發展的分享式購物平台。
在2019年1月1日即将執行的《電商法》中,微商首次被國家法律納入“電子商務經營者”範疇,這可以解讀出兩層含義:
一、國家對依法經營的微商群體的身份認同,依法經營的微商≠微傳銷。
二、國家對依靠熟人關系或社交關系鍊實現銷售的生意模式表示認可。
從此,做微商不再偷偷摸摸,不再是頻繁惡意發圈。在“萬衆創業”的浪潮中,你錯過了電商、微商的紅利期。不要再錯過這次難得的零成本創業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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