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章哥,房地産從業20年,通曉業内門道,我不做所謂的“專家”,隻用二十年實戰經驗幫大家答疑解惑。
本系列隻是回憶,鈎沉北京20多年來的樓市片段。随筆而已,既不映射現實,也不預測未來。
想到哪兒說到哪兒,肯定有記憶出錯的地方,歡迎批評,反正我也不改,湊合看個樂呵兒吧。
一
下午和朋友約在朝陽大悅城,我沒開車,談完事兒蹭朋友的車回家。到了地下停車場,不知怎的又想起幾年前的那起因沖突引發的血案,太多引人思考的地方了,兩個家庭甚至是三四個家庭的悲劇,但每一個細節都值得社會各個階層深思。
二
事情發生在一個很好記的日子,121212,也就是2012年12月12日,雙十二,一個年輕人購物消費的新生代節日。地點就是大悅城,年輕人的闆塊,年輕人的商場,年輕人容易發生沖突碰撞的停車場。
人物是兩對年輕人,其中是一對未婚情侶,男的死了,女的也再也回不去從前。另一對是說不清楚是不是情侶,反正男的有正式女友,這女的可能是臨時的。結果是男的砍了人,無期徒刑,女的似乎啥事兒沒有,繼續尋找下一個男友。
先不說事情的起因經過吧,從我是怎麼知道這件事兒說起。
應該至少是在事情發生一年之後了,無意中看到熱點新聞,全網都在噴一個女人。這個女的參加了某檔真人秀,然後就被主持人引導着賣慘,說自己深愛的男友被殺,自己生活多麼艱辛什麼的,是無奈出來選秀賺錢。
然後這女的就被噴了,罵的都是她消費死者,拿死去的男友當賣點。但之所以成為焦點,更是因為這女人做了一番解釋。說自己為了男友脫離了好幾年的娛樂圈,年紀已經快30歲了,在演藝界屬于超齡,如果不憑借吸引人的事件是根本不可能回來的。而男友死了,她沒有了生活來源,為了生活又不得不出來賺錢。所以才拿男友被殺的事情當賣點,實屬不得已。
這件事兒就已經挺值得思考了,這女人是為了生存,當然是為了更好的生存,否則就沒必要混娛樂圈了。按她的說法确實挺誠懇,沒藏着掖着,就是為了引人注意,就是為了賺錢生活。但是拿死去男友當賣點真的合适嗎?人家活着時提供你消費,死了還得被你消費,總之是不太符合公序良俗。
可這女人也有解釋,自己不是在男友死後才要加入娛樂圈的,而是在和男友一起之前就在這圈子裡,是某個組合的成員。當時自己為了男友,放棄了圈内的發展,現在沒有了生活來源,重新回來難道不可以嗎?當初是為了男友離開的,現在利用男友話題回來也沒什麼吧?
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但最好把自己設身處地的想成這個女人,如果是自己,會怎麼辦?這不可能有标準答案,隻要能自圓其說就行。
三
看到這新聞和争論後我才搜了搜這案子。案情并不複雜,當天夜裡是《泰囧》的首映式,兩對年輕人散場後各自開車離開。在走到停車場一個Y字形路口時,因為搶道發生了争執,進而互罵。誰對誰錯暫不提,反正是殺人者拿着刀下了車,第一刀沒沖着人,而是把受害者車輛的機器蓋子戳穿了,然後是受害者想下車,殺人者過去就捅,受害者失血過多身亡。
庭審時的細節,傷人者談不上滿不在乎,但真的是沒什麼悔罪态度。反複強調的都是對方有錯在先,自己拿刀沒想傷人,是誤傷 自衛等等。而且自己沒錢賠償,家裡也隻能最多拿出20多萬……
這種态度讓公訴人都看不下去了,在法庭上怒斥傷人者毫無悔罪态度,滿口胡言狡辯。結果這小夥子竟然還輕蔑的一聲嗤笑,實在是讓人恨得牙根癢癢。
但這傷人者的做法也确實不能算不理智。他很明白,自己不是蓄謀殺人,那就肯定不會死刑。而就算是認罪态度再好,賠償再多,以人命案來說,最多也就是個無期。可就算自己不悔罪不賠償,也頂多是死緩。那何必賠償呢,何必丢面子的悔罪呢!
這也是法律的有限之處,很多時候,真的是眼睜睜的看着罪犯猖狂而毫無辦法。我曾經見識過幾個經濟類案子,罪犯在明知自己無論怎樣都是必須領取明确的懲罰時,那就根本不在乎什麼态度了,甚至辱罵受害者、嘲笑法官的都有。
沒别的,人類的恐懼源于未知,一旦知道自己将得到如何的結果時,也就沒必要恐懼了,甚至索性會肆無忌憚。
法庭上還有個細節,是死者父母的。他們是最底層的窮苦家庭,當年是父親賣了房供兒子留學,現在還住在出租屋裡。可兒子被殺,他們所有的希望都沒了。所以要求殺人者高額賠償,低于300萬就幹脆不接受。在得知對方父母隻有20多萬時,受害者父母放棄了民事賠償,要求重判。但也沒有重判,怎麼都是無期,法律的懲戒畢竟是有邊界的。
看到這兒我也想到,如果死者的女友不應該借此牟利,那為人父母是否可以呢?這似乎也沒有标準吧,每個人都有個人的觀點。
四
罪犯是個年僅24歲的小夥子,剛準備踏入演藝圈兒,或者已經是外圍的外圍了吧。之所以這麼沖動的持刀傷人,他一句話就說明了真實原因:都帶着女朋友呢!
也就是說,純粹是為了面子,就是要拔份兒,就是不能在女朋友面前丢了面子。但這也有可商讨的地方,如果是真的女朋友也就和老婆差不多了,夫妻之間還真的很在乎面子嗎?在乎的可能都是自卑心理比較重的吧,反正我覺得自己是無所謂面子的,更犯不上在老婆面前争面子,誰不知道誰啊!
可因為這小夥子那天車上坐的并不是他的女友,頂多是個臨時的。那在追求階段,男人才更敏感,更願意顯擺嘚瑟,真要是日久生情的正派女友或許就好多了。
但是車裡的既然不是正牌女友,那就又出現個悖論。就是男的雖然拼命顯擺,女的卻有可能根本不在乎。那天事情發生時就是這種情況,男的拿着刀下了車,女的無動于衷就在車裡坐着,甚至是在死者女友說讓他下車拉住這男的時候都不理,因為人家不在乎,又不是我的男朋友,露水關系,何必管閑事兒呢?
那這傷人的小夥子就有點兒可笑了,上趕着顯擺,結果換來的卻是冷漠,何苦來的?男人是被下半身支配的動物,在這小子身上徹底的體現了,完全不被大腦支配,隻被小腦袋驅使。
那正牌女友遇到這種事兒會怎樣?不知道,也得分人吧。反正這傷人者的正牌女友也不怎麼樣,隻能說是一丘之貉。因為在事後這女友為男友發了條微博,也激起了軒然大波。
内容:死者一定是做了很多壞事,所以上帝才要懲罰他。而你太傻了,在牢裡面要好好改善自己。
卧靠,這倆人隻能說是般配,同樣的無腦且冷血,這得是多無腦才能發出這種公開言論啊。要不說演藝圈兒特亂呢,淨是這種無腦的被本能所驅使去争搶利益,不亂才怪呢。還改善自己,堪歎漢字的博大精深啊,這女的,真的是一漢子,莽漢。
這傷人者之所以這麼沖動,從後續報道也可以看出些根由。他出身很普通,父親是下崗工人,在老家開了個很小的飯館兒,家庭條件反正就是很一般。但據鄰居說卻從小嬌生慣養,父母也不在乎孩子的成績。
别人家都炫耀孩子的成績和孝順,這家卻正相反,高考200多分都敢到處的報喜,絲毫不覺得羞愧。而且還宣稱,兒子剛18歲就讓家裡給買車,太懂時尚了,那砸鍋賣鐵也得滿足兒子啊。最讓這當父親的欣慰的是,自己兒子竟然六親不認,急眼了連爹媽都打,太有男子漢氣概了!
這些奇葩言論也不知都是鄰居編的還是真有其事?如果是編的,那這鄰居也是奇葩。如果是真的,那這一家子更是奇葩,難怪兒子會因為小事就敢拔刀捅人。
智商未必能遺傳,但家風是真的會遺傳的。
說到這,其實學區房在很多時候作用并不大,學校氛圍能影響的都隻是枝杈,老師也不過是園丁而已。但土裡的根是改不了的,那是父母種下的基因。雖然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從小離孩子最近的就是父母,孩子從學說話開始就在模仿父母的思維邏輯,這要能随了隔壁老王才出了鬼了呢。
五
受害者的家庭也非常典型,父母是北京回城知青,出身貧寒到了極點。但這小夥子從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僅是學霸,還有音樂天賦,不僅是金帆的主力,還是某位演奏大師的關門弟子。以至于在他高中還沒畢業的時候,就已經有體制内音樂團發來邀請,解決編制和級别,不用高考就能上班。
但父母對孩子有更高的期望值,他爹把房子賣了送孩子留學,還去了好幾個國家深造。當然,在留學期間人家已經在開始掙錢了,語言天賦和接人待物的情商都得以顯現。
反正當時看這小夥子的簡曆就覺得簡直是開挂,會四國語言,上學時就兼職并經商,回國後就進入央企金融公司,三年做到總經理級,成為信托業務的精英。要知道那個時期正是信托最風光的時候,躺着掙錢倒不至于,但提成動辄上億不是新鮮事兒。當然,這個圈子更加的既殘酷又現實,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
當時有人在新聞後留言,說既然是個金融界精英,怎麼會找了娛樂圈兒的當女朋友?
呵呵,這話說的,就好像他們是兩個世界似的。其實呢,金融圈與娛樂圈的本來就是一路人。看看女明星們的宿命是什麼?終極目标就是嫁給金融大佬,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金融、演藝、商人、政客,本來就是最貪婪、最狡詐、最冷酷、最勢利、最沒有底線的四個圈子,他們相互聯姻取長補短,一損俱損一榮俱榮。
演藝圈兒為什麼亂?争奪的就是利益,是金錢。金融圈裡玩兒的是什麼呢?本身就是金錢的博弈,那能少得了藝人們嗎?藝人沒人捧能紅嗎,沒人送火箭刷飛機能賺錢嗎?那與其費勁巴拉的賺錢,直接找個金融大佬嫁了好不好?
所以,甭在金融界精英找娛樂圈兒的當女友這事兒上糾結,人家本來就是一路人。
抛開職業,單從父母培養子女的角度來說,這小夥子的父母是合格的。哪怕說都是孩子的天生禀賦,也和父母砸鍋賣鐵的投入與支持分不開。那個年代就算是房子還不太值錢,那也是一個家庭的唯一資産,能為了孩子賣房,這種父母不多見。
但他們沒等到真正的回報,孩子剛剛賺到第一年的錢,隻是給父母租了房子,還沒有攢下買房的錢就已經遇害。父母一生的希望完全破滅,唏噓且感歎,都是命啊。
六
死者的女友,從東北到北京發展的十八線藝人。按她的閨蜜說,這女的剛接觸到小夥子就确定了關系,沒别的原因,就因為認定了這是隻潛力股。
她賭對了,剛開始小夥子什麼都不是,但一年比一年強,賺的一年比一年多。就在遇害的時候,他們已經在國美第一城買了房,寫的女人的名字。還買了兩輛車,遇害時的奔馳小夥子開,另一輛奔馳小跑兒女的開。之所以一直沒攢夠給男方父母買房的錢,就是因為女孩兒花錢如流水,攢不下來。
當然,這些都是小夥子父母的一面之詞。身處金融圈子,高消費也是必須的支出。普通工作穿得差點兒無所謂,搞房地産的穿大褲衩子也是常事兒。但金融圈和演藝圈不同,這都是最最虛榮最勢利的圈子,見面比的就是穿着裝飾,這代表實力,也能體現出氣場。
這不光是中國,古今中外都一樣。我家親戚老爺爺曾經是上海的經紀人,說他年輕時剛入行,一身行頭是高利貸借的錢,足夠普通人好幾年的工資,夠駱駝祥子攢六年的,也就是200大洋。除了西裝之外,皮鞋、手表、鋼筆、眼鏡,一切都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否則就會讓别人看不起,生意談不成。
生意場上最重要的一句話,做生意重要的不是你有多少錢,而是要讓别人認為你有多少錢。
所以,這遇害者之所以一直沒攢下給父母買房的錢,除了女友消費,其他地方的花費也少不了。畢竟他還隻是入行不久,還沒到大佬的地位呢。
但小夥子的父母對這女孩兒一直非常的不滿,認為她太作。簡單說就是脾氣非常不好,控制欲極強,用現在時髦的話就是PuA。
我覺得這老兩口說的可能是真的,因為他們如果不是學過心理學,那不可能描述出這麼典型的細節。比如經常言語打擊男方,随時查崗,每隔幾天就大鬧一次分手,然後一旦男方同意分手就跪地求饒。與此同時不斷的要錢,完全控制了男方的經濟權。之所以買房都要寫女友一個人的名字,總不能說是因為愛情吧?
而且,讓老兩口耿耿于懷的是,在這女孩兒口中,那天晚上之所以發生慘劇是因為自己兒子和對方對罵。按老兩口的說法,自己兒子的長項就是情商高,犯不上的事情就從不糾結。一個年薪幾百萬的金融精英,犯不上和個小混混兒模樣的置氣。
所以在他們看來,兒子的女友的脾氣才是最暴躁的,之前就發生過多次在街上跟人打架的事情。所以,這次事件中如果又互罵,那也肯定是這女人和傷人者進行的,自己的兒子頂多是護着女友而已。
可能吧,我也比較認可這個說法。妻賢夫禍少,既然兩人交往五年了,那就跟夫妻關系沒區别了,男的犯不上還在女的面前顯示什麼面子。而搞金融玩兒的就是人脈,自然知道跟什麼人怎麼打交道,也确實犯不上和混混兒糾纏。
而演藝圈兒不同,除非你混到大牌了,否則就是處在食物鍊的最底端,要想搶到飯吃就得和各種人争搶。而争搶靠的不是講理,而是誰更有氣勢,是誰更不講理。
我前幾天參加個飯局,桌上有個演藝圈兒的幕後大咖。說他可以随時叫來一桌子美女,然後三兩句話必定讓這幫美女打起來。在外界看來微不足道的利益,在她們看來也必須争搶,否則以後就會有人踩在你頭上。她們争的不是利益,而是下次獲得利益的權利。
就像這對受害者情侶,按老兩口的說法是兒子第二天要出差,根本沒時間去看電影。而女方必須去,因為這是首映,她必須在第二天向圈内人炫耀,否則就是落伍了,會被别人嘲笑。人家表面上曬的是時尚生活,暗地裡争的是生存位置。畢竟這是個最勢利的圈子,身處底層再不争搶,那就連渣兒都得不到。
七
當時在新聞裡我還注意了個細節,也就是房子。受害者買的是國美第一城,說明錢也不是太多,否則就買星河灣了。而傷人者呢,租住的炫特區,說明錢更少,全部家當最值錢的也就是這輛車了。
都說金融圈子好混,動不動就是年入百萬,但實際上,金融是個零和博弈,不是輸就是赢,如果不能給公司掙到錢,那用不了多久就甭在圈子裡混了,沒人用你。掙錢不容易,這麼個簡曆跟開挂似的精英都熬了三年才剛開始賺錢。
而演藝圈兒就更不好混了呗,朝陽區之所以租金高,很多靠的就是這些虛榮心強的年輕人在支撐。
沒想表達什麼,隻是叙述個事情經過。在這物欲橫流的時代,或許每個人都能從故事中體會到些什麼吧?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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