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超員40%最終處罰?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江公宣 記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谷裡交警中隊民警在銀杏湖大道執勤時,查獲劉某駕駛的車輛核載5人,實載人數為6人,超員一人為此,民警依法對劉某予以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私家車超員40%最終處罰?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江公宣 記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谷裡交警中隊民警在銀杏湖大道執勤時,查獲劉某駕駛的車輛核載5人,實載人數為6人,超員一人。為此,民警依法對劉某予以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數天後,劉某在跟朋友閑談中,得知朋友此前也因為超員一人被處罰記3分及罰款100元。都是超員一人,為何自己處罰比别人重一倍呢?氣憤之下的劉某撥打“12345”投訴處置民警。
民警聯系劉某了解得知,其朋友的車為核載6人面包車。民警解釋稱,依據相關規定,駕駛其他載客車輛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處以記3分,罰款100元;達到20%及以上的處罰翻倍。雖然同樣超員一人,但百分比有差異,所以處罰也不一樣。
作者:梅建明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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