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善小而不為,體現的哲學道理,我們談三點。
首先是量變和質變的關系。
量變、質變的關系表明,事物由少到多,由小變大,實現量變到質變的飛躍。
勿以善小而不為,是對小的重視,尤其是正能量,即便是不多不大,但也不放棄,不抛棄,也要堅定去做,這樣才能夠達到以小變大,逐漸積累形成善的習慣,善的經常,以達到善的穩定,這樣就把偶爾的善變成了經常的、習慣的善,變成自己品德的一部分。
第二方面,勿以善小而不為,還體現了從認識到行動的辯證關系。
這裡主要說的是一個“為”字,為就是行動。再好的認識,再好的理想,不去行動也是零。善,無論大小也要重視“為”字,也就是落實到行動上。
第三點是對真理的認識和追求。
善,作為人們的一個評判标準,是在長期的社會生活當中形成的,對人的言語行為,是一種正向的評價,也是正向的導向。
某種程度上說,善,是一種社會真理,我們的行動和追求是對真理的追求,是對社會真善美,正能量的追求,而不是假醜惡,不是虛僞。
它提示我們要認準方向,找對目标,才能夠實現正确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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