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和決定論是西方哲學中非常經典的話題。如果世界是被決定了的,那麼意味着人的自由意識并不存在的;而相反,如果人有自由意志,那麼意味着決定論就是否定的,這兩個問題看起來是相互排斥,互為否定的。但真的是這樣嗎?哲學家卡爾納普對這個問題給出了一個全新的答案。
今天,我們繼續分享邏輯實證主義哲學家,卡爾納普的哲學思想。我們來看看,卡爾納普是如何論證,為什麼自由意識和決定論是可以共存的。
今天的内容有點抽象,但也非常精彩,請耐心看完。
首先,什麼是決定論?“決定論”我們也常常稱之為“拉普拉斯信條”或者“拉普拉斯的妖”。是18,19世紀數學家和物理學拉普拉斯提出的一種觀點。拉普拉斯說:“我們可以把宇宙現在的狀态視為其過去的因果,以及未來的因。如果一個智者能知道某一刻所有自然運動的力量,和所有自然構成物件的位置,假如他也能夠對這些數據進行分析,那宇宙裡從最大的物體到最小的粒子的運動都會包含在一條簡單公式中。對于這智者來說沒有什麼事物會是含糊的,而未來隻會像過去一樣出現在他面前。拉普拉斯這裡所說的“智者”,也被稱之為“拉普拉斯妖”。
卡爾納普也給“決定論”下了一個定義,他說:決定論就是關于世界因果結構的特别論點,這個論點堅持認為世界的因果結果是這樣強的,以至于如果給出世界在某一時刻的整個狀态的完整描述,則在這個因果律的幫助下,過去或者将來的任意事件都能被計算出來。過去的事件是作為原因被推導出來,将來的事件是作為結果被預言,這就是為牛頓所堅持的,并為拉普拉斯所詳細分析過的“機械論“觀點。
世界是被決定了的,這意味着我們所謂的“自由意志”,“自由選擇”隻是一種錯覺,這聽起來好像很荒謬,我們感覺自己明明就可以自由選擇,但這個觀點有堅實的物理學基礎。事物都是由一些基本物理粒子組成的,包括我們的身體、大腦,以及所有的神經元,而基本粒子遵循物理規律。所以,按照拉普拉斯的說法,如果我們有足夠的數據,知道所有的物理學規律,那麼我們就可以根據世界某一時刻的數據,計算出過去和将來的所有的狀态,至少理論上應該是這樣的。
其實關于拉普拉斯的決定論,還有一個有趣的故事,1796年,拉普拉斯把剛剛寫好的《宇宙體系論》給拿破侖看。拿破侖非常興奮地拿來翻了一遍,然後很疑惑地問拉普拉斯說:"為什麼在這整部著作裡面,一次都沒有提到宇宙的創造者上帝呢?“,拉普拉斯回答說:"陛下,我不需要這個假設“。可見當時拉普拉斯對決定論的信心。
所以,在拉普拉斯的眼裡,世界是高度确定的,我們的所思所想,一切事物的運動變化,都是遵循物理定律的,而我們所觀察的的所謂偶然性或者不确定性,都是我們無知所導緻的,而根本上,一切都是被決定了的。這種思想咋一聽起來覺得不可思議,但是細細想想又感覺無法反駁。其實,今天我們的人工智能,大數據,不正是在實踐這種想法嗎?隻要數據足夠多,訓練樣本足夠豐富,智能系統就能精确預測你的行為。
如果一切都是被決定了的,我們并沒有自由意志,那所有的倫理道德和法律體系都将失去作用,一切的行為本質上都是不自由的,那麼我們對罪惡的懲罰,和善的褒獎就變得毫無根據。因為我們隻是世界因果鍊條中的一個角色,每個人都變得毫無意義。但卡爾納普并不認為“自由選擇”毫無意義,也并不認為“自由意識”是一種錯覺,他說:即便在嚴格的決定論的立場下,自由意志也是可能的,而且決定論和自由意識并不矛盾。那他是如何論證的呢?
首先,卡爾納普認為,決定論的背後意味着客觀的因果結構,或者說因果規律,這種因果規律決定了,理論意義上的确定性。也就是說一件事是由先前的事件按規律來決定的。換句話說,如果理解了這種因果規律,那麼就意味着可以預見到一件事的結果,這是第一點。
其次,卡爾納普認為,自由選擇的對立面不是“是否被決定了”,而應該是“是否被強迫了”,“自由和強迫”是相互對立的概念,這個理解很關鍵。當我們說一個人是自由的時候,意味着他沒有被束縛或者說強迫做什麼。就像哲學家阿多諾說:沒有純粹的絕對意義上的自由觀念,自由意志的唯一意義在于它的否定性,在于反思地否定各種具體的壓抑。自由是對壓抑、奴役的一種抵制和反抗。其實,卡爾納普也是在這個意義上來理解的,如果我們沒有被強迫做出選擇,那實際上我們就可以說,自己是自由做出的選擇。
換句話說,自由意識和決定論,其實并不完全在一個維度上,強迫和自由才是在一個維度上的概念。因為,是否被“決定了”我們其實經常不知道,但是否被“強迫”我們是知道的。卡爾納普舉了一個例子。他說,假如有個人非常喜歡聽巴赫的音樂,而我現在知道有一個巴赫的私人音樂會,而且我被邀請參加,還可以帶人一起參加。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要問這個人是否願意跟我一起去,正常情況下可以預測,他肯定會欣然接受。那這個時候,他是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做出的選擇嗎?但實際上,當我把選項擺在他面前的時候,可以預見到他肯定會去。而當我們問他是否是自由選擇的時候,他也一定說,這完全是他自由選擇的結果。
在這個例子中,他看起來是自由的選擇,事實上卻是必然的選擇。卡爾納普說,這個例子和拉普拉斯的觀點是一緻的。在他做出決定之前,有關世界的種種信息已經決定了他會去參加音樂會,但他完全沒有被強迫。卡爾納普說,如果這裡不包含着強迫,也就意味着選擇是建立在自己喜好的基礎上,是基于他自己的本性做出的,所以,我們沒有理由不稱它為:自由選擇。
卡爾納普的意思是說,決定論和自由選擇是可以同時存在的,在外部看來,他的選擇好像是必然的,但是同時,他的選擇也是自由的。因為,他并沒有受到強迫而做出的選擇,而且他是在可以預見到選擇結果的情況下做出的選擇。所以,我們完全可以說,這是他的自由選擇。
同時,卡爾納普還說,決定論意義上的因果規律,對于我們做出自由選擇是必要的前提。換句話說,自由選擇其實是要建立在因果規律基礎上的,如果沒有因果規律,那麼,我們完全沒辦法做出自由選擇。因為,任何選擇都是建立在對結果的預期基礎上的,對結果的正确預期就需要借助于因果規律。否則就沒辦法作為任何選擇。這個怎麼理解呢?
意思是說,如果世界是不遵循因果關系的,我做任何一件事,都無法預見到結果,比如我選擇了去聽音樂會,我其實是能預見到,我是可以去聽的,所以才選擇。我選擇去吃飯,我是可以預見到,吃飯可以填飽肚子,所以我才會選擇去吃飯。我們所有的選擇,如果沒有因果規律作為保障,那麼我們就沒辦法選擇,甚至都不算是選擇,最多算是一種猜測,比如你選擇去聽音樂會,但你并不知道什麼是音樂會,也不知道能不能聽到音樂,那這個選擇還有什麼意義呢?
所以,卡爾納普說,正是因為世界有因果規律,所以我們才能做出選擇,否認選擇都沒有任何意義。而且如果是在沒有被強迫的情況下,在能預知到結果的情況下,按照自己的意願做出的選擇,我們就可以稱之為“自由選擇”,因此,卡爾納普說自由意識和決定論其實并不矛盾,這段論述有點抽象,大家可以再多看幾遍。如果喜歡的我的文章,請關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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