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時代的人都有固有思維和信念,總是以為某種想法、認知是正确的,但随着時代發展、科學進步,很多舊事物、知識、經驗被推翻,也就是說,以往認為是正确的事,現在看來可能是無稽之談、愚昧無知。
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比如,古代人之間實行近親結婚,是近代科學完全否定的,也是近代人無法接受的,因為近親結婚會導緻生育的子女畸形,不過,古人近親結婚好似很少出現畸形兒?這是為什麼呢?
近親結婚的後果科學研究結果表明,近親結婚确實會使畸形兒出現的概率大幅上升,産生如此現象的原因是每個男女體内都有數個隐性的緻病基因,無血緣關系的男女之間帶有的緻病基因基本不會一樣。
他們彼此結合,不會讓同種緻病基因相遇,緻病基因發揮不出足夠的威力,嬰兒就會比較健康、不出現畸形情況。正是因此,近代的絕大多數國家立法嚴禁近親結婚,近親間不能結婚的概念被人們廣泛認可。
古人不忌諱近親結婚直至清朝,我國人基本不忌諱近親結婚,曆史上有非常多的名人與自己的親戚結婚,文韬武略的漢武帝就娶了他的表姐阿嬌,漢武帝曾對阿嬌的母親館陶公主說要為阿嬌專門修建所金子做的屋子供她居住,由此産生成語“金屋藏嬌”。
另外,人們熟知的賈寶玉和林黛玉也是近親關系,賈寶玉的父親賈政是林黛玉母親的親兄弟,盡管賈寶玉、林黛玉最終沒有成婚,他們一直是賈府人眼中的一對,他們的愛情真摯、單純,令人羨慕。
古人為什麼近親結婚
我國古人的婚姻形式經曆了幾次演化,從最初的原始時代的群婚、血緣婚、對偶婚逐步變為封建時代一夫多妾,一夫一妻,始終沒有真正禁止近親結婚。
近親結婚得以延續存在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首先,古代人婚娶需聽取“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年輕男女不能擅自選擇婚姻對象全靠父母做主。
父母們的思想比較保守,他們為兒女挑結婚對象時,願意找自己信任、熟悉的人,與外人比起來,親戚既熟又相對靠譜,父母們樂于讓自己和他們結成婚配。
親戚之間結婚後,感情可能升華,從原本有的親情上增添愛情和夫妻間的親情,不僅夫妻雙方感情會更好,他們各自身後的家人們也會更團結,所謂“親上加親”就是這個意思。
古代的每個家族都是一個小的集團,親戚間婚娶,能把嫁妝和彩禮留在家族内,這對年紀大的愛精打細算的父母們有一定吸引力,他們會想與其把錢财給外人不如給親戚,既給家族留下了錢财,又不會便宜了外人。
其次,古人婚配講究“門當戶對”,常規來講,親戚間的門第、财力相差無幾,在親戚中挑選婚配對象,要比在外人中挑選省事、省心的多,那麼,何樂而不為呢?
為啥近親結婚的古人少生育出畸形兒
古人的實際情況現今人無法完全了解,隻能通過史書中的文字資料、考古發掘出的器物來間接判斷,探尋。關于古代每個時期到底有多少新生兒是畸形兒,器物難以反映,史書則少有記載。
曆代的著史者之所以不記載新生畸形兒的數量是因為兩個原因,其一,古代人們的生存環境艱苦,且享有的醫療條件差,很多新生兒出生不久就得了疾病,父母壓根無力挽救他們,隻能任由他們夭折。
患病、夭折的新生兒本就非常多,畸形兒摻和其中,不易引人注意,自然沒人記載他們,不得不說,這是出生在古代的人的悲哀。
其二,古人比較迷信,他們覺得畸形兒象征、代表着不詳,會嫌棄自家誕生的畸形兒,更不願别人知道自己家中有畸形兒,做父母的往往毫不留情地抛棄身體畸形的孩子,隐瞞生過畸形兒的事。
平民百姓如此,帝王貴族家庭也和他們類似,根本不會對外洩露畸形兒的出生。我們今天幾乎無法從史書中找到皇家、大貴族家有畸形兒,正是因此。以上是近親結婚的古人少生育出畸形兒的主要原因,總結一下,古代并非少有畸形兒,而是即使有,我們也難以知道。
除了這個原因,古人其實或主動或恰巧地避開了由于近親結婚而導緻畸形兒出生的因素、條件。古人對婚育有不同于今的規定和限制,出于增多勞動力的目的,多數朝代提倡、要求百姓早婚,且他們對近親結婚的危害稍有認識,所以不準同姓結婚,比如,唐朝法律規定,一個宗族内的同姓人不得結婚,違者要處以刑罰。
古人說的“同姓”指的是父系一方的親屬,不涉及母系方面的人,像林黛玉、賈寶玉是姑表親,不屬父系親屬,他們可以名正言順的婚配。父系親屬的血脈關系較母系近,避免他們結婚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畸形兒的出生。
而且,古人眼中的近親範圍比現在廣,他們好稱親攀友,把隔了好幾代的遠親當做近親看待、稱呼,這樣的近親不算真正的近親,他們裡的成員結婚不易生畸形兒。實際上,古人的有些近親關系沒有今人同樣關系人的血緣近,因為古代男子可娶妾,一個家庭裡一個父的親兄妹的血緣都可能不同,其他旁系近親的血緣經過這種淡化,更不那麼相近。
結語
世界無時無刻地在發展、進步,以往的很多觀念、認知被今人摒棄,同樣道理,今天人們認為正确的事,以後可能被證明是錯的。做人應會包容、變通,不固執己見,不恪守成規,這樣才能不阻礙到他人、自己獲取、探索真理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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