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外遇的有沒有遺傳性,許多科學家都研究過,既有中國的,也有外國的。其研究的結果,是人的婚外情發生,确實存在着遺傳性。
譬如,2010年,美國紐約州立大學的研究團隊,從人體中發現一種“愛情騙子基因”,含有者比不含有者的出軌率,相差一倍。
再如,澳大利亞昆士蘭大學研究,63%男性及40%女性的出軌行為,可以在遺傳方面找到解釋。
而美國婚姻問題專家研究,通過長期研究,下如果上一代有出軌行為,一代發生外遇的概率能達到67%。
其實,這個問題中國古人早有定論,叫做:上梁不正,下梁歪。把這個道理用在婚外情上,就是遺傳性,不過用的是“模糊概念”,沒有像洋人那樣給具體化、數字化,因為那屬于醫學範疇。
實事求是的講,不管人的身體之内,有沒有所謂的“出軌遺傳基因”,但父母出軌對于下一代的形象,是百分之百存在,并且毋庸置疑。
如同美國著名心理學家邦尼.韋爾博所說:出軌的行為确實有家族遺傳的特征,但是這種遺傳并不是基因遺傳給下一代,而是通過心理上的“黑色記憶”來影響下一代。
所謂“黑色記憶”,就是不好的記憶。具體講,父母出軌給子女留下的“黑色記憶”、對于子女出軌行為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子女知道能出軌。
在夫妻關系正常的家庭裡,無論是以身作則,還是循循善誘,父母對于子女的教育,幾乎都是要保持婚姻的忠誠,婚後決不能出軌,這是做人的最基本良知。這種教育的結果,是使子女通過自己的覺悟,自覺的約束自己的行為,在漫長的人生中,能夠保持婚姻的純潔性、穩定性。
但父母有婚外情、特别是有嚴重的出軌行為,孩子通過耳濡目染,在潛移默化之中,就認可了婚後的出軌行為,也就是婚後可以出軌,雖然不對,但不是不能。就如同過街走人行橫道,遵守是素質,不遵守至多罰款,不會蹲監獄。
這種情形在少年時期,多表現為早戀:在青年時期,多表現為劈腿;至于婚後,則肯定是出軌。
第二個方面,子女通常敢出軌。
家庭出現婚外情,無非有兩種結局,一種是無休止的争吵打鬧,造成家無甯日;另一種是離婚分手,夫妻一拍兩散,各奔東西。而無論哪種情況,給子女留下的印象,是出軌不過如此,下場并不可怕,毛毛雨無所謂。
這種情形的具體表現,通常是有人出軌後,配偶痛不欲生,哭天抹淚甚至尋死覓活,但有人則泰然自若,處變不驚。其中後者,多是父母有過嚴重出軌行為的,他對此早已麻木,已經見怪不怪了。
關于出軌是否具有遺傳性,曾經有人發表過“獻身說法”:他在結婚前,有人告誡他要注意,因為女朋友家名聲不好,有出軌家傳曆史。其中她爺爺出軌婚外女人,生下她父母;她父母因為雙雙出軌臭名昭著;她唯一的哥哥多次出軌,造成數次婚姻。他當時不信邪,認為他女朋友不出軌就行了,别人與自己無關。
婚後,他們夫妻恩愛,家庭幸福,生下一兒一女。但一次女兒生病,他意外發現她與自己血型不同,想法與女兒去做了DNA。檢測結果,女兒非自己親生。他找妻子核實,妻子确認:女兒是自己婚外情的“作品”……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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