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又有一批新的政策規定将實施
自2021年6月1日起
呼和浩特市對部分
住房公積金政策規定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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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堅決貫徹“房住不炒”的定位,進一步提升公積金對繳存職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助力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5月14日,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通知,自6月1日起對部分住房公積金政策規定進行調整。
具體調整為:
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辦理公積金貸款時,首付比例提高至30%,并相比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貨款利率上浮10%(以購房所在地不動産登記中心出具的房屋套數查詢結果為準)。
購買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家庭申請第三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受理(含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
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間間隔,即:借款人在第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之日起便可申請辦理第二次貸款。
取消職工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本通知未涉及的住房公積金政策規定保持不變。
呼和浩特市“小飯桌”管理新規
也将于6月執行↓↓↓
5月17日,記者從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近日,由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代呼和浩特市政府起草的《呼和浩特市學生校外托管機構管理辦法》已出台實施,(以下簡稱《辦法》),并将于6月起執行。自此使政府部門對校外托管機構的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令托管不“脫管”,省心更放心。
據了解,《辦法》中建立部門間“橫向 縱向”交織的綜合治理模式,打破各部門間對托管機構管理存在的“信息孤島”問題,實現“1 1>2”的有機融合。橫向協同“三明确”,明确成立市學生校外托管機構工作領導小組;明确成員由市教育、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消防等部門組成;明确牽頭部門、責任部門等主體工作職責。縱向貫通“三聯動”。學生校外托管機構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統籌謀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學生校外托管機構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屬地管理,鄉鎮、街道辦事處對轄區内學生校外托管機構開展日常巡查,以此形成“三級聯動”,推進工作落地見效。
同時,對校外托管機構進行申請、審核、公示管理,以保障學生托管安全為突破口,設立實施标準,統一七項要求。從業人員取得健康合格證明;設置場所在三層及以下,不含地下室;廚房獨立設置,有上下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标準(GB5749)》的規定;午休場所獨立設置,不得與托管學生以外的人員混居;配備有正常運轉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設施、冷藏冷凍和食品留樣設施;實行分餐制,不得制售冷葷類食品;落實食品留樣制度。每餐取各種食品成品不少于150克的樣品,留置于專用設備中冷藏保存48小時以上。
《辦法》明确了經營者申請、管理部門監督檢查及公示等時限,注重效率與速度,做到“三注意”。注意經營者在每學期開學前40日向屬地旗縣區學生校外托管機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開辦申請;注意旗縣區教育部門在開學15日前,在所屬旗縣區政府網站和各中小學門前顯著位置公示符合條件的學生校外托管機構基本信息;注意各旗縣區學生校外托管機構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在每學期開學後10~15個工作日内,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
據介紹,此次出台的《辦法》還對于一年内未受到各成員單位行政處罰或兩次(含兩次)以上責令整改的學生校外托管機構,下一年度直接列入符合條件的學生校外托管機構名單并予以公示,成員單位不再進行審核,減少了經營者的負擔。
除此之外,6月1日起
這些全國性的新規也将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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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施行
落實注冊人、備案人制度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修訂後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條例》落實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制度,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規定注冊人、備案人應當建立并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加強産品上市後管理,建立并執行産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對醫療器械研制、生産、經營、使用全過程中的安全性、有效性依法承擔責任。《條例》落實“放管服”改革舉措,鼓勵行業創新發展。将醫療器械創新納入發展重點,優化審批、備案程序,對臨床試驗實行默示許可,縮短審查期限,實行告知性備案。《條例》加大懲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加大對違法單位的行業和市場禁入處罰力度,大幅提高罰款幅度。
婚姻登記“跨省通辦”6月1日起試點推行
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在部分地區開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批複》,國務院同意在遼甯省、山東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實施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江蘇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漢市、陝西省西安市實施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試點期限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為“少年的你”撐好法律保護傘!
兩部新修訂未成年人法律6月1日起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案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提出的“六大保護”中,家庭保護仍然處于首位,其中明确規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的十項監護職責,如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關注其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等,同時也規定了十一項禁止行為,如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實施犯罪;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煙(含電子煙)、飲酒、賭博、流浪乞讨或者欺淩他人;違法處分或侵吞未成年人的财産等。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該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訂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以及為未成年人實施上述行為提供條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預防犯罪教育負有直接責任;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學生欺淩防控制度。
鄉村振興促進法通過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這部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該法律規定,每年農曆秋分日為中國農民豐收節;建立鄉村振興考核評價制度、工作年度報告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實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農民收入穩定增長的機制;健全鄉村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健全重要生态系統保護制度和生态保護補償機制;建立健全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分類有序推進村莊建設,嚴格規範村莊撤并,嚴禁違背農民意願、違反法定程序撤并村莊。
電子駕照試點、駕考科目二減項……
公安交管12項便利措施實施
公安部推出“我為群衆辦實事”公安交管12項便利措施,于2021年6月1日起實施。新措施包括:試點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在天津、成都、蘇州3個城市試點發放機動車電子駕駛證;優化駕駛證考試内容和程序,調整小型自動擋汽車考試内容,取消科目二考試“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項目,考試項目由5項減少為4項;調整考試預約時間,對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的,科目三約考間隔時間由科目一考試合格後30日調整為20日;增駕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間隔時間由40日調整為30日。
這些城市試點便利二手車異地交易新規
商務部、公安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二手車交易登記跨省通辦 便利二手車異地交易的通知》,明确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太原、沈陽、上海等20個城市試點推行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自2021年9月1日起,直轄市、省會市、自治區首府市、計劃單列市全部推行;2022年全國全面推行。
納稅人注意啦!
6月1日起,财産和行為稅合并申報全面推行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簡并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決定全面推行财産和行為稅合并申報。财産和行為稅合并申報,通俗講就是“簡并申報表,一表報多稅”,納稅人在申報多個财産和行為稅稅種時,不再單獨使用分稅種申報表,而是在一張納稅申報表上同時申報多個稅種。《公告》明确,自2021年6月1日起,納稅人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産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時,使用《财産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納稅人新增稅源或稅源變化時,需先填報《财産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
這些地方啟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
銀保監會印發《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決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由6家人身險公司在浙江省(含甯波市)和重慶市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通知》要求,試點保險公司應創新開發投保簡便、交費靈活、收益穩健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産品。消費者達到60周歲及以上方可領取養老金,且領取期限不短于10年。《通知》明确,在風險有效隔離的前提下,鼓勵試點保險公司積極探索将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發展與養老、照護服務等相銜接,滿足差異化養老需求。
三部門明确對部分成品油征收進口環節消費稅
财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對部分成品油征收進口環節消費稅的公告》,自2021年6月12日起,對部分成品油視同石腦油或燃料油征收進口環節消費稅。《公告》主要涉及三種成品油。一是歸入稅則号列27075000,且200攝氏度以下時蒸餾出的芳烴以體積計小于95%的進口産品,主要包括“混合芳烴”;二是歸入稅則号列27079990、27101299的進口産品,主要包括“輕循環油”;三是歸入稅則号列27150000,且440攝氏度以下時蒸餾出的礦物油以體積計大于5%的進口産品,主要包括“稀釋瀝青”。《公告》僅涉及消費稅的征、退(免)稅政策,不涉及其他貿易管理政策。
内容來源:北方新報正北方網記者 鄭慧英、劉睿,中國政府網
責任編輯:李彥萱
審稿主任:劇根宏
值班總編:周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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