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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國早就亡了

圖文 更新时间:2025-02-08 23:40:44

有這樣一個事兒。

疫情期間 ,一個身材健壯、學習很不錯的大二女生無法忍受封校的寂寞,偶爾會翻牆去外面的世界“逛一逛”。

悲催的是,有天不知什麼情況,腿腳沒配合好,不慎摔落了下去,而且很“寸”地腦袋先着地,年紀輕輕地就命喪黃泉。

這個女孩是個農村獨生女,她父母拿到學校的一筆賠償後,哭天搶地地用個小面包車把屍體拉回了冀中某村的老家,沒舍得火化,而是偷偷地埋到了自家墳地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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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成想,過了一段時間,過去祭奠的時候,竟然發現,閨女的墳被刨了,棺材都給拖了出來,裡面的屍骨連同陪葬品全不見蹤影。

然而,由于沒有按規矩火葬,他們還不敢直接去報案。

私下裡,這家人四處托人打聽——周邊地區是不是有人在配陰婚。

因為,按照當地“過來人”的經驗,這樣的未婚大姑娘,在村裡,不僅人活着的時候特别金貴,死後的“價值”也相當高。尤其是這位,屬于上過大學的“知識女性”,而且又是土葬,比骨灰那種,顯得更“高級”。

聽說,後來這家人最終還是選擇了報案,但具體後續情況進展就不清楚了。

其實,早在20多年前,冀中農村一帶,曾經形成過一條龍的“配陰婚”産業鍊——“供貨商”→“鬼媒人”→“運新娘”→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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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手法極為“專業”,除了兩廂情願,雙方家庭公開“結親”,更多的,都是盜挖墳墓的操作——為了防止事情暴露,他們會先給墳頭拍照,之後,再按照動手前的照片,将墳地恢複原狀。

而且,這些不法分子,除了打死人的主意,非法刨墳,侮辱屍體,甚至還要去專門謀殺活人。

比如,2001年左右,冀中某縣級市就破獲了多起惡性兇殺事件,手段極其殘忍,影響極為惡劣——不法分子們會去外地專門誘拐一些智力殘疾或者有精神疾病的婦女,先養着,有“業務”的時候,讓對方挑選,選中的再給弄死,去“配陰婚”。

最終,兩名主要涉案人員,均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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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婚又叫冥婚,嫁殇,原意是為逝去的親人找配偶,但多半還是父母給早亡的兒子找女性死者配陰婚;另外,也有去世女孩的家長去主動張羅,找男孩的。後一種操作,多見于南方地區和東南亞一帶。

從曆史上看,配陰婚的習俗,最早起源于殷商時代。出土的甲骨文上,就記錄了給死掉的前殷王娶“冥婦”的事件。

不過,殷商時期的冥婚,和現在的區别還挺大,也更加殘忍。

比如,《蔔辭》裡面就記載,有三個羌族女子被以殉葬者的身份,“嫁”給了死去的貴族。

這個時期,大部分的“冥婚”,其實更像是用奴隸或者戰俘來殉葬——嫁完就得死,與其說是嫁人,不如說是陪葬,特别兇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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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緊接着的周朝統治者,卻十分反感“冥婚”。比如《周禮·地官·媒氏》中就明确地表示 了當年對冥婚的反對和禁止——禁遷葬者與嫁殇者。

再後來,到了漢朝,儒學思想開始成為中國主流價值觀,士大夫們都認為,冥婚屬于一種違背禮教的行為。

比如,三國時曹操最喜愛的兒子曹沖早夭(就是稱象的那位神童),令他傷心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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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手下的大臣邴原也新近沒了女兒,他就合計想讓兩個孩子冥婚。

沒想到,面對主動“求親”的大領導,邴原以“不合乎禮法”為由,嚴詞拒絕了。

遭拒後,曹操還是沒死心,他花了不少心思,最後還是給曹沖找到了合适的冥婚對象:甄氏亡女,還為此給了甄家人大量彩禮,加官進爵。

為聘甄氏亡女與合葬,贈騎都尉印绶,命宛侯據子琮奉沖後。

後來,曹操的孫子,魏明帝曹睿想要為自己早夭的小女兒結冥婚,結果又被儒生們指着鼻子罵了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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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兩漢和魏晉南北朝時期,雖然官方反對冥婚,有時候甚至會直接頒布相關法律予以禁止,但這個習俗,依舊盛行于民間。

而到了隋唐時期,佛教的影響力越來越大,人們開始講因果、信來生,于是冥婚大規模流行起來,官府也不再進行約束,以至于上到皇族和朝廷權貴,下到民間普通小老百姓,冥婚現象都比較普遍。

而且,這時候的冥婚跟活人結婚一樣,不但要看屬相和生辰八字,還特别講究“門當戶對”。“婚後”,兩家人也會成為親家,就像正常活人婚姻的親家一樣,視為親戚,互相走動。

比如,《舊唐書》裡就記載過,唐中宗的老婆韋皇後,給她死去的弟弟配了一樁冥婚,女方是名門望族蕭至忠的亡女,雙方互稱親家,來往頻繁。

後來韋皇後倒台,韋家勢力不在,蕭至忠就不幹了,直接刨開了自己女兒和韋皇後弟弟合葬的墳墓,取走了閨女的屍骨,意思大概是——讓女兒跟韋氏的弟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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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後,宋元明清時期,冥婚的風俗大概已經跟如今差不多了,民間習慣多稱為“配陰魂”,有專門的冥婚媒婆——鬼媒,儀式現場如同活人婚禮一般熱鬧,也會邀請賓客來吃酒,但“辦事兒”的時間多選在夜間進行。

這時,冥婚被分成了兩種不同的“婚配模式”——死死婚和生死婚。

死死婚就不多贅述了,前面幾個例子,說的都是這樣的操作。

而生死婚,也分成兩種:

一種是男活人娶女亡人,叫做娶鬼妻,這種情況下,男人可以再娶;最新台灣電影《屍憶》,講的就是這種類型的“配陰婚”,但加入了太多的臆想和恐怖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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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屍憶》中,被脅迫配陰婚的男主

另一種是女活人嫁男亡人,叫做“抱主成親”。

這種情況下女人就不得再嫁,一輩子都得守寡,又稱“望門寡”。

不過,老實說,在漫長的封建社會,冥婚的操作一直伴随着激烈的争議,特别是影響中國思想兩千多年的儒家思想,從頭至尾都在反對這種習俗。

而在現當代的中國,作為“封建陋習”的“配陰婚”,雖然屬于一個上不了台面的話題,但在民間的某些陰暗的犄角旮旯,還在頑強的延續着,甚至,為此還滋生出了一些惡性的兇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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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道德淪喪,還是人性扭曲?

從表面上看,如今“配陰婚”的操作,還是利益的驅使。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你可以看到,僅從2015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日,全國就審理宣判了210起關于“冥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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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婚背後,隐藏了一個龐大的産業鍊。

特别是女屍(骨灰),屬于冥婚市場上的搶手“商品”。甚至,正如開頭說的那樣,一些窮兇極惡之人,會選擇向活人下毒手...

最終,再按學曆、年齡、長相、新鮮程度(去世時間)被劃分等級,明碼标價,逐一出售。

一具保持“處子之身”的“新鮮”女屍,價格可以高達幾十萬。

而且,其生前的職業,也成為了一個主要關注點。

比如,前段時間,已故網紅女主播“羅小貓貓子”的骨灰被配冥婚的事情。

後續的進展,令人瞠目結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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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火葬場的員工,就是兼職的“鬼媒人”,他非常娴熟地以掉包骨灰的形式,把“羅小貓貓子”介紹給買家“配陰婚”。

而這位“鬼媒人”說,之所以配陰婚失敗,是因為男方家得知,女孩生前是個主播,所以不太願意。

言下之意,可能是,希望可以找個公務員,老師啥的.....

這...有點太離譜了吧——别是想去到陰間,都抱個鐵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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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除了利益的驅使,更深層點看,冥婚的習俗,也跟咱們的傳統文化理念有關。

曆來,中國人講究“事死如事生”~活人怎麼過,死人也就怎麼過。

那麼,人們就會設身處地琢磨,死掉的人,他們的鬼魂在陰間,也需要和在人間一樣,找個伴侶,組建家庭。

因此,不可否認,除了單純的封建迷信和令人發指的犯罪利益鍊,對于一些操持冥婚的家人來說,這樣的行為,也更像是一種對生者的“心理安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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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冥婚需求的,一般都是白發人送黑發人的群體,他們很想讓英年早逝的兒女,在“地下”也有個伴。

而且,在東亞文化圈中,人死了,對家人而言,感覺上就像一個人離家後永不歸來似的。

這樣的話,覺得你在外邊無依無靠的,怕你在“那個世界”餓着、凍着、寂寞,所以得定期給你轉點錢,找個伴——燒紙錢,紙人紙馬和各種生活用品,甚至是當下非常時髦的“奢侈品”。

同理,給你“找對象”,也是自然而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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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咱們中國素來有祖先崇拜和亡者崇拜的傳統,講究“萬物有靈”,對死者往往會懷有一種莫名的敬畏之心。

這方面,你可以回憶一下,清明祭奠亡人的時候,人們總會說——xx,你保佑我們....

這點,一直令我十分迷惑——很多人活着的時候,活得就比較弱,也沒有什麼特别的能力和本領,甚至死得還挺窩囊,那他去世成了“鬼”,就能變的神通廣大,幫你做事情嗎?

這方面,有想法的,請在評論裡幫忙指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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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配陰婚的女屍,紅喜罩蓋棺材。活人給死者下跪,從不含糊

此外,還有一種“風水說”。

比如,如果祖墳中有孤墳,總被認為是很不吉利的現象,會影響後代的财運、健康運或者子嗣繁衍等等,尤其是死得比較慘比較窩囊的那種,做鬼不順心的話,很容易“回來”糾纏活人。

更有封建迷信 某些地區傳統宗祠理念的影響。

從古至今,多半有結冥婚需求的家庭都是兒子早亡。按照封建宗法觀念,男性沒留下子嗣就去世,他這支“香火”就斷掉了,必須從地下給他接上,才能把牌位永久存于宗祠,接受後人祭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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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些給女孩子“配陰婚”的家長,更多地是因為,在一些地區,未婚女子死後是不能入土的,隻能存放在田埂上成為“孤墳”。

而且,這些“沒有婆家”的女子,也不能列入娘家宗祠,立下牌位被接受供奉。她們的牌位隻能放在俗稱菜堂的寺廟或姑娘廟裡(城市也有特定的塔位園區),一般日常沒人精心打理和定時祭拜,是個比較落魄荒蕪的存在。

因此,有時候,她們的親人會花錢去學麼冥婚對象,好讓獨身女性的主牌有人供奉(放到冥婚夫家),“孤墳”遷入冥婚夫家的祖墳。

這樣的操作,多發生于閩南和中國台灣一帶。

在中國的傳統觀念裡,沒能正式安葬在祖墳裡的,都屬于孤魂野鬼,清明忌日也沒法祭奠,家裡出了什麼事,總是很容易往鬼魂作祟方面聯想。

于是,冥婚就成了讓往生的兒女能夠入土為安,同時安撫健在親人的一種民間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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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這麼多,總結一下就是——“配陰婚”這種陋習的曆史傳統和影響力都不容小觑,再加上冥婚牽扯出來非法産業鍊和各種現實問題,想要徹底轉變觀念,還需要一段漫長的過程。

當然,冥婚的習俗肯定是要被扔進曆史垃圾堆裡的。

至于那些相關的犯罪分子,最終都将交由法律來制裁。

畢竟,兩千多年前,就有子曰:未知生,焉知死。

我們連活都還沒活太明白呢,就要把人死之後的劇本,寫得五花八門。有這個精力,還是多研究點“人間”的事兒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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